你是一點火花,還是一把火炬呢?

你的生命是一點火花,還是一把火炬呢?聖經說,在我們與主同行上,這兩者大有區別;這區別在於我們是否討祂喜悅。我們可以看見掃羅和大衛的生命截然不同。

掃羅是以色列首位的君王;在他執政的年間,神曾經多次大大膏抹他。神甚至使掃羅發預言,令他周遭的人驚訝。「…神的靈大大感動他…素來認識掃羅的,看見他和先知一同受感說話,就彼此說:「基士的兒子遇見什麼了?掃羅也列在先知中麼?」」(撒上10:10-11)

掃羅有過令人驚異的經歷;屬天的能力曾在某些時刻令他大有熱忱。「掃羅…就被 神的靈大大感動,甚是發怒。他將一對牛切成塊子,託付與使者傳送以色列的全境說:「凡不出來跟隨掃羅和撒母耳的,也必這樣切開他的牛。」」(11:6-7)

掃羅的確曾經多次受膏抹。然而後來,掃羅卻靈裡偏離,失去了對 神的熱忱。有一次,神吩咐掃羅去殺死他所擒獲的敵國君王亞甲,並毀滅一切戰利品。掃羅卻沒有遵行,把亞甲和一些戰利品留了下來。由於他多次違背了 神的命令,掃羅攔阻了聖靈在他身上的工作。由於他不肯遵行,神至終挪去了他的王位。掃羅的政蹟可以被形容為一列的屬靈火花;可是,這些得勝的時刻從未因他心中順服,而變成持久的火焰。

同時,神興起了大衛,作為以色列下一任的君王。大衛為人剛勇順服,聞名四方,他也因順服 神而大有成果;掃羅因此嫉妒他。掃羅曾經企圖追殺他,把他困於拉瑪的山洞裡。然而,神仍然恩待大衛,阻撓了掃羅的計謀。「他(掃羅)就往拉瑪的拿約去,神的靈也感動他,一面走,一面說話,直到拉瑪的拿約。他就脫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說話,一晝一夜,露體躺臥。」(19:23-24)

簡言之,掃羅一味背道,但 神依然向他施憐憫。可是,掃羅不斷遠離 神,至終受到邪靈折磨。他深深的沮喪,怒火中燒。掃羅的侍臣為要安撫王,便呼召了大衛來歌唱彈琴。

我以牧者的身份去輔導別人,有時候會看見一個相同的模式。人們會含糊的說到自己心中苦毒、煩亂或不滿。當我問及原因時,他們便會困惑的說:「我不曉得,只知道有些事不對勁。」我們探討下去,就會發現原來他們抗拒了 神煉淨他們的工作。

他們像掃羅一般,經歷過聖靈的澆灌(當閱讀書籍,在教會裡敬拜,或與朋友相交時受過從天而來的感動) ,且曾在一段時期裡受激勵。可是,他們很快又「忽略」那感動,而倚靠自己。他們從未因受感動而心中順服,持續與主同行。他們像掃羅一般,也許因美好的敬拜而暫時得安慰,因聖靈所彰顯的同在而得安舒,但這等經歷並沒有持續;他們依然憂憂愁愁。

讓我謙卑的說,關於與主同行,我們許多人都有過「火花一般」的經歷。

火花都是短暫,瞬間即逝的。然而,火花的目的就是要有所點燃,使某些事情開始。比如,瓦斯爐需要被火花點燃,才能發出火焰。然而,火花本身並不是那用來煮東西的火。我們都需要 神強大的恩典作為燃油,來維持那火焰,才能全然活出 神的旨意。

大衛的生命卻截然不同。他同樣有過掃羅的屬靈經歷,既被 神感動,又蒙 神膏抹。然而,大衛把他所領受,短暫的感動挑旺起來,成為火焰。「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16:13) 「從這日起」這詞句顯示了大衛和掃羅的區別。大衛一旦被 神感動,就持守和挑旺這「火花」。他定意說:「我希望這火花加增,成為為 神而燃燒的火焰。」

大衛透過詩篇51篇尋求了每個信徒非常要緊的三件事。首先,大衛求 神在個人上潔淨他。他說:「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51:9-10)

也許 神的感動有如火花,臨到安舒我們,但這也是為要產生那煉淨人心的火焰。祂聖潔的靈火必除掉一切不該有的事情。當靈火把罪惡渣滓燒掉時,我們就會痛恨自己妥協的心。它也必激勵我們成聖的熱忱,好讓我們能像大衛一般說:「神啊,我希望能在你面前為人純潔,靈裡正直。」

許多信徒都在此有所抗拒。知罪的心可以令人改變,但我們也許不肯改變自己的惡習或所貪戀的事情。大衛論到自己頑梗的心,便懇求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51:11-12) 。

請注意大衛在這節經文裡著重了順服的心。使徒保羅大可以很容易的違背 神的指示,而在使命上我行我素。保羅迫不及待,要把福音傳到亞西亞去,但他說聖靈卻禁止了他。保羅知道自己若擅自行動,就會令聖靈擔憂。神依然會拯救和愛他,但他就會攔阻聖靈在他生活上大能的運行。

掃羅王正是如此。他不斷違背 神,聖靈使用他的能力就漸漸消失了。過了一段時期,掃羅既聽不見 神的聲音,又感受不到聖靈的感動。他從未把那起初的火花挑旺成潔淨人心的火焰。

大衛所求的第二件事就是要得著持續不懈的飢渴心。

大衛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51:11) 我們都知道 神無所不在,但祂所彰顯的同在卻並不如此。因此,許多敬拜聚會都以懇求聖靈臨到的詩歌作為開始,宣告祂的同在。大衛說:「神啊,我不僅今天需要你的同在,明天也需要。我不希望你的同在會減少,因為我不想再次不冷不熱。神啊,求你不要收回你的聖靈。求你在我敬拜後,依然與我同在!」

我們大家都知道這是如何的。我們也許會在教會或在團契裡感受 神的同在。我們會受感動,感受新鮮的生命,且哭著求 神時時刻刻都這樣感動我們。然而,感動日趨微弱,我們又會因工作上的壓力、家庭任務、和種種預算開支,而力不可支。

我在本事工每年的EXPECT大會裡都會有此經歷。我會因敬虔的領導講員們,而受感動,被激勵:他們強而有力的信息會令我不禁屈膝。然而,去年九月,我大膽的求 神說:「主啊,若你不維持那感動,就不要把它賜給我。」

我對忽起忽落;有火花,但卻沒有火焰;一時靈裡登峰造極,一時又雜務纏身的經歷,感到厭倦了。於是,我祈求說:「神啊,無論你對我有何感動,讓它越發加增。求你賜我忠心的靈,正如大衛所說的。如果你要賜我有如火花的感動,就把它化成一把火炬吧!」神在過去幾個月來都維持了那火焰。現在,我所牧養的教會有一位為著祂的子民而熱心禱告的牧師。我也許不會一一請人去喝咖啡,或和他們去打哥爾夫球。但是,我會靈裡忠心,晝夜為他們代求,好叫他們一心侍主。

接下來就是大衛的第三個懇求:大能的見證。

大衛說:「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詩51:13,15)

神所賜給我們的靈火不光是要令我們受益。這乃是好讓我們能在自己的社區和周遭的世界去為著失喪的人,存著熱忱而燃燒。若我們讓靈火在我們裡面燃燒,它就會催逼我們去把福音傳到教會之外。我們會發現:「在我裡面燃燒的靈火必不熄滅。若我把它藏在裡面,就有禍了!」

若真正的靈火正在燃燒,它就會感動我們去點燃我們的城市。當我們個別的被 神潔淨,且持續不懈的渴望祂的生命住在我們裡面,我們靈裡就會不禁火熱起來。這等熱忱會令我們向世人高聲讚美祂。我所認識最佳的主日敬拜者,就是那些會這樣呼求的人:「主啊,感謝你,今天坐在我旁邊的同工正在經歷你希奇的愛。」

若我們缺乏這等靈火,我們多麼強而有力的教會聚會都會無補於事。屬天的火焰大可以降在我們的頭上,我們又大可以因心存敬畏,而面伏於地;但這些事情都不會彰顯五旬節的能力。僅僅在教會裡面的靈命復興多半都不是靈命復興。若真正的靈火正在燃燒,它就會感動我們去點燃我們的城市。我們必須禱告說:「神啊,如果你感動我,就叫我去向罪人說話吧。求你膏抹我,好讓我能教導他們有關你的愛。求你透過主催逼人心的愛打發我到大街小巷去。」

若你看見這三件事在你的生活上運行,你就知道自己再也不是一點火花,乃是一把火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