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尽心寻求神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凡诚心寻求主同在的都必得著. 「你们若寻求祂,就必寻见. 」(代下15:2). 根据希伯来文, 这里的「寻见」就是 “matsa” ; 也就是说, 「祂的同在前来既帮助,又祝福」. 总之, 这节经文说: 「你尽心寻求主, 祂就必来与你同在. 的确, 祂的同在会成为你所流露强大的能力. 」

神与每一位信徒立下祂的恩典之约--即具体表达这种应许的圣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53:6). 主说: 「我绝不撇下你,也绝不丢弃你。」(来13:5). 祂给定意尽心寻求祂的人发出特殊的应许, 但这圣约是严格的有条件.

有一位不知名的先知向以色列以利大祭司传递了一则信息; 以利当时背道. 神警告过有关他既犯罪, 又妥协, 但以利忽略了神的话语. 这先知对以利说: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确实说过,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但现在耶和华却说,我绝不会这样做。因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撒上2:30).

「轻视」是指撤去神的同在 — 这人不是被定罪, 乃是他会按他自己血气的能力行事. 神实在对以利说: 「我意欲祝福你的家, 恩待你, 但你却藐视我, 所以我必须收回我的同在. 」

许多人都存著起先的一股大信心而归向主, 然而他们的热忱却日益减少, 他们便开始忽略主. 他们藐视祂的诫命, 故态复萌. 神从未停止爱他们, 但祂却不像以往一般与他们同在.

神的应许绝不落空. 但是,有些事情- 例如祂的同在 - 是绝对有条件的. 它们不仅要求我们的合作. 当然, 神绝不离弃我们, 或不爱我们. 但是, 我们若继续犯罪, 祂就必不与我们同在 - 而且我们再也不成为彰显祂大能同在的工具.

蒙爱的信徒啊, 你要尽心寻求祂, 且在日常生活里渴慕祂的同在. 这样, 你就会认识且经历神不可思议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