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们的过犯而施怜悯

Gary Wilkerson

有一次, 我的牧师朋友和他的两个朋友到怀俄明州去骑雪地车。他们到野地去玩耍,直到他们发现那些地标都不见了。他们既没有全球定位系统訉号,又没有指南针。

他们没有继续遊荡,直到一两小时後才找著一条路。他们乃瑟缩在雪地车旁,又没有汽油,便只好请求直升机来拯救他们。

迷途的定义就是不知归路。那时, 你需要一个拯救团队。有时候,我们忘记自己谈及罪恶过犯,不仅是指正如圣经所説,我们得救之前,已死在罪恶过犯中。这就是我们属血气的挣扎。这是指我们心中渐渐冷淡起来,在生命中经历有所偏离。 

有时候,我们犯罪, 就落在旧约的心态中, 认为神会因我们跌倒,而击打我们,我们就罪有应得。这种心态是基於我们为要重新赚回主的恩典,而持守律法。这种心态会导至恐惧感。「不好了,我失脚了, 以至现在既受咒诅,又受责备。神现在会把我搁置一旁。」

这是与约翰使徒以下的话相反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

我们都需要一位救主,且继续不断需要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