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妙的爱
为何有论断性的纷争呢? 属神的僕人个人上既大大的得蒙赦免, 又为何会恶待弟兄, 不肯与他们相交呢? 我们可以追溯到罪大恶极的过犯: 藐视神的恩慈.
惟当我为要得答案, 而省察己心, 我便下此结论. 我回想自己在接受神的怜悯和恩慈上有所挣扎. 多年来, 我曾经在律法主义的捆绑之下生活且传道. 我极力达到自己认为成圣的标準. 可是, 这只不过是一列规条而已.
其实, 我在声音如雷的先知当中, 比在我需要敞开自己的十字架前, 更为自在. 我传扬有关平安, 却从未身历其境. 为什麽呢? 因为我对主的爱, 并祂宽容我跌倒, 没有确据. 我看见自己既软弱, 又邪恶, 不配受神的爱. 总之, 我看自己的过犯大於祂的恩典.
由於我没有感受神的爱, 便论断每一个人. 正如我看自己是妥协的, 我也同样看别人. 这影响了我的讲道. 我感到自己心中邪恶, 便这样责备他人. 我像那不感恩的僕人一般, 没有相信神以恩慈待我(参看太18:32-33). 而且, 由於我没有接受神出於爱心的包容, 我也没有包容别人.
最後, 真实的问题变得很清晰. 问题再也不是: 「许多信徒为何苛刻, 不饶恕人呢? 」现在, 我扪心自问: 「 当我不深信祂爱我时, 怎能成就主的诫命, 像祂爱我一般爱人呢? 」
保罗教导説: 「一切苦毒, 恼恨, 忿怒, 嚷闹, 毁谤, 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 并要以恩慈相待, 存怜悯的心, 彼此饶恕, 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