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愛主呢?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一 3:18).

你對任何信徒說:「你愛主嗎? 」,他就會回答說:「是的! 」但是,在真道的聖潔光中,光是話語是站不住的。主說有兩件事會顯明你愛祂,否則,你愛主只不過是在言語上,而不是「在行為和誠實上。」這兩種憑據就是: (1) 一一遵行主的誡命和 (2) 在生活上彰顯祂的同在。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顯現」是指「發光或彰顯」。換言之, 成為表彰主同在的工具或渠道。

我們常常聽見有人說:「主哦, 求你賜下你的同在在我們中間。求你降在我們身上,且以聖靈有所運行。」但是,神的同在不會突然降臨,令會眾既驚訝,又力不可支。祂不會像神散在空氣中,不為人見的煙雲一般「降臨」(有如舊約時代榮耀的雲彩充滿聖殿, 以致祭司們都無法侍立(參看代下5:14)).

我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 祂的榮耀若臨到,就必須顯在我們心中,充滿我們的身體。主並不住在建築物或某處的大氣層中; 其實,諸天都容不下祂! 祂反倒透過我們既順服,又成聖的身體而有所彰顯。「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6:16).

你若離棄罪惡,渴望認識祂,就會帶著主的榮耀和同在。祂的生命會透過你而時時流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