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過罪惡的祕訣

我以為得能力勝過罪惡的方法,就是要查究罪的根源。換言之,罪是從哪兒來的?我如何陷入其中?然而,這研究實在一言難盡。這頗複雜的故事說到,在我出生以前,就發生了一場星際之戰。天使長路斯弗(Lucifer)帶着 神三分之一的天使,背叛了祂。

罪的根源也關乎人與生俱來的自由意志,包括可以選擇不作惡。撒但叫夏娃(即眾生之母)曉得,她可以有選擇。亞當夏娃靈眼開了,看見自己自作自受,帶來了身體並思想上的掙扎。至於罪如何從亞當傳到全人類,這還是神學上眾說紛紜的一則難題。

我決定不要查究亞當罪惡的根源,而更關心自己的掙扎。一個患了癌症的人,不會鑽研癌症的起因。他只希望蒙醫治,得痊癒。是的,醫生該明白病因,尋求救法;但病人只希望即時得幫助。

我只求聖靈向我顯明,我該如何誠實地面對自己目前心中的邪惡。對我來說,不管罪惡從何而來,如何生發,並如何進入我的腦海,它確實存在。我不希望被它轄制,需要得幫助,將之勝過。我求 神簡單地顯明一些答案,好讓我能有所明白。我存着單純的信心,蒙 神啟發,就發現了一些真理,有關自由的新生命,脫離罪的權勢。這些祕訣叫我能勝過罪的虛謊。

保羅發現了什麽,以致他滿心喜樂地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 ?他為什麼不再說:「我心有餘,而力不足。」?

他談及一個新的生命之律 (A New Principle of Life)。在耶穌裡這新的生命之律使他不再在罪中忽起忽落,反得釋放,徹底脫離罪的權勢。
簡而言之,保羅所說那新的生命之律如下:

「… 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羅8:12) 亞伯拉罕‧林肯 (Abraham Lincoln) 以解放宣言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釋放奴隸。據這法律宣告,奴隸制度已經成為過去;所有奴隸都得釋放了。

當這消息傳遍南部的園莊時,許多奴隸都無法相信。他們繼續為主人為奴為婢,深信那得自由的應許是虛幻不實的。許多喪盡天良的地主告訴奴隸,說解放宣言全屬虛謊,從而繼續奴役眾人。但當這些奴隸看見許多曾經一度為奴的,都變得自由自在,歡天喜地,真相就大白了。他們都紛紛撇下自己的重擔,脫離奴隸制度,開始了自己的新生命。

也許你還沒有聽過,或者,這聽起來,彷彿好到不可置信;但主確實在各各他把罪的奴僕,都一一釋放了。你現在可以自由自在地遠離惡魔!你可以放下自己的罪惡重擔,脫離撒但的轄制,而進入新的自由生命。

聖經論到向罪死,讓我詳加解釋。林肯解放奴隸,奴隸的「問題」就成為過去了。奴隸的主人,並奴隸們都沒有死去。但奴隸們可以自由離開,對自己說:「奴隸制度已不成問題了。」

有些奴隸也許因出於恐懼或習以為常,悄悄地回到田裡多採一點棉花,但他絕不是一名奴隸了。他既得自由,就必須把自由實踐出來。那宣言不能勉強人遵行,主人也無法强迫人回去;一切都在乎那奴僕的意願。

聖經說:「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6:7-8) 這裡的意思如下:由於被罪轄制這件事已成過去,主宣告你已經得釋放了,如今,你就要帶着在基督裡新人的身份而活,知道自己已經不受捆鎖了。

主無法叫你行為正直,撒但也無法叫你行差踏錯。主宣告說,我們要憑信心得自由,但我們行事為人,必須像一個自由的人。

一個人接受基督為他的主,他裡面有什麼會死去?那死去的,既不是罪,也不是撒但,更不是邪惡。那死去的,乃是那「問題」(“issue”)或「爭議」(“controversy”)。罪在人心中起了爭議,有關誰在掌控,結果就導至了善惡之爭。神在思想上釋放了我們,叫我們脫離罪的轄制,那奴役人心的爭議就一去不復返了。

聖經說:「我們向罪死。」意思就是,對於我們來說,罪的問題已經死了!事情再不必爭辯,也沒有什麼可討論的;人已經得自由了!有關誰在掌控的問題,已經死了!保羅以法律上的詞語,來形容信徒得自由,脫離罪的捆綁。國會也天天用這些法律上的詞語:那議案胎死腹中。

萬古以前,撒但身為世界的王,曾在陰府的法院頒佈法令,說所有生靈都要服在牠以下。神的最高法院卻把這罪的律廢掉了。這律再不能生效,因為撒但無法將之執行。神宣告它為不合憲法,以自己的律(即聖靈的律)取而代之;祂更得着一切權利管理信徒的身體。

如今,沒有信徒可以這樣說:「我身不由己,無法脫離自己的罪。」保羅終於蒙釋放,不再這樣說了;我們也當如此!如今,撒但無法叫你犯罪;那叫你犯罪的,乃是你自己故態復萌的情慾。主若沒有破除罪的權勢,祂受死釘十架就虛幻不實。

除非你不再為自己的輭弱故作藉口,說自己是無助的,否則,你總是罪的奴僕。你既身為 神的兒女,就絕不會無助。你再不受魔鬼擺佈,所以務要對付你那既狂野,又頑梗的意志。一個信徒說:「我不能」其實就是說:「我不肯」。信徒仍然假裝為罪的奴僕,就是故作藉口,因為他不肯面對自己已得自由的責任。「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 …」(羅8:15)「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這件事全是關乎人的信心,並 神的寬宏大量。信心就是按照自己所曉的,而付諸行動。除非被實踐出來,否則,所有知識都毫無意義。

以色列民接到喜訊,有關 神已把迦南美地賜給他們為業。他們若仍舊停留在埃及地為奴之家,那消息就一點意義都沒有。然而,聖經記載:「他(摩西)因着信,就離開埃及 … 他們(以色列人)因着信,過紅海 …」(來11:27,29)

以色列民並沒有列隊來到迦南邊境,向敵人射箭,而期望他們潰不成軍。那地已經屬於他們;但他們必須一一勝過敵軍,將之佔領。

這件事與我勝過罪惡的魔掌,又有何關係?這兩件事實在息息相關!主已宣告你得釋放,脫離罪的權勢,從而解決了被罪轄制的問題。可是,你必須相信,以致有所行動。

單單這樣說,是不夠的:「是,我相信主赦免罪惡。我相信祂是主。我曉得祂能在我生命中破除罪的權勢。」對於你所聽見的,你已經在思想上有所認同。但信心就是,因這得自由的應許,而跨出去,將之實踐。

要怎麼樣做?對於那些在靈命中牽累你的朋友,務要與他們斷開。深信自己實在已經得自由,而將之支取!神一言既出,你就要將之實踐。務要擺脫自己那被動的心態,滿有決心與確據,而進入那平安自由的新生命。

你的掙扎終必了結。有關這方面,聖經已經清楚說明:神期望信徒進入安息。「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 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 …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4:9-11)

信徒透過信心,就能勝過世上的邪惡勢力。惟有真正的信心才能叫你胸有成竹地站起來,抵擋試探的權勢。惟當信徒憑信心,接受那有關被釋放的真理,他就有可能自我節制。「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一5:3-4)

「務要謹慎,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那賜諸般恩典的 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願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彼前5:8-11)

對於一個仍然與私罪爭戰的信徒,我會這樣說:最重要的就是,保持你的原動力!一個向着主力爭上游的人,絕不會被淹死。一個人因掙扎要得自由而受傷的,絕不會被棄,而流血不止。

當你跌倒,或面對一些無法擺脫的惡癮,神一定會為你畫清界限。祂說:「務要起來,認罪,繼續向前走。不要再越過界限,也不要再受轄制。務要不斷到我這裡來。你已經得釋放了,所以,務要憑信心,繼續不斷邁向自由。」

一個信徒最重要的行動,就是跌倒後錯而能改。撒但會危言聳聽說:「你壞到極處,放縱情慾,既幼稚,又不成熟。你絕不會變得聖潔,在 神裡你總是一無是處。不要再努力了!放棄吧。你是白費工夫。回去吧!神太高超,太聖潔了。這些事情實在太複雜,太困難;你無法明瞭。一切都完疍了!」

謊言,全是謊言!你是否確實犯了罪?你是否以為自己得着自由,又將之失去?你以為別人說你是假冒的嗎?當聖靈在你耳中大聲疾呼時,你有沒有明知故犯?你是否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這樣卑鄙下流?那又怎麼樣呢?你現在有沒有依照 神的意思而憂傷?你是否定意要挺身而起,像一個得釋放的人一樣,行事為人?你有沒有因此謙卑下來,感到羞恥,而真心痛悔?你是否要繼續往前走?務要接受 神的赦免,而勇往直前!你仍然是祂的孩子,並不是罪的奴僕。祂的慈愛大於你所有的罪惡。務要接受祂的愛心與赦免,且放心吧。

不要再不斷自省。你不會因探究自己邪惡的本性,而得着勝利。這是等於一個戰敗了的將軍,跑到敵方,問道:「請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我希望打敗你,卻無法發動攻勢。我做錯了什麼?」

明白自己的過錯,不會帶來正確的方向。惟當我們明白在基督耶穌裡 神大有憐憫,我們才能得着正確的方向。所以,不要再不斷自省,只要時時仰望那愛你的主。不要試圖明瞭自己,乃要因祂帶來了復興與醫治的慈愛,而歡欣喜樂。「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的時候,總要給你們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對於那些面對試探的信徒,這是全本聖經裡最大有能力,又鼓舞人心的應許。神清楚說明,祂沒有一個兒女要因邪情私慾,或任何惡習,而孤軍自戰。神必把他所需超自然的幫助,提供給他。

世界各地的信徒都在抵擋試探方面,漸漸軟弱;愈來愈多的人都順從肉體。看來,有些信徒以為試探是某種無可救藥的疾病,以致自己非死不可。他們遭受試探,便畏縮懼怕,心中這樣想:「又來了。我在它的魔掌之中,只好屈服。我缺乏意志,無力抗拒。」

信徒們不曉得如何支取權利,好得着幫助,就會發出以上失敗的思想。神應許過,祂要把 什麼權利,賜給所有信徒?就是面臨試探時,有權利得着超自然的幫助。

這是不是指,主不但拯救信徒脫離罪的權勢,祂更保守他們,免得他們故態復萌?聖經確是這樣說。

當試探有如洪湧,滾滾而來,主就實行祂的主權,超自然地與之爭戰。祂「要給你們一條出路」,好讓信徒能渡過難關。換言之,他們會「忍受得住」。

試探是要試驗人的自由意志;所以,除非 神摧毀這自由意志,否則,祂無法把罪的選擇除去。於是,神為凡信靠祂的人,更有功效的動工。祂除去我們所慾望的東西,從而對付我們試探的原由。

以下是一則很好的例子:一位母親因孩子常常偷甜餅,必須有所行動。她無法鞭打孩子,從而除去他的試探;祂就把餅罐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還有一則例子:為人父親的,把家人遷離一些遍有毒品的社區,免得孩子受到毒販的誘惑。

有些父母為要兒女免受損友的影響,甚至遠渡重洋,離鄉別井。這些父母這樣做,全是出於愛心,希望自己暫時干預,好讓孩子學習心中順服。雖然到了時候,孩子們必須自己決定事情,但慈愛的父母絕不能袖手旁觀,讓一個不成熟的孩子被邪惡的影響所勝。一個關心孩子的父母會把孩子遷走,或以一些方法,使孩子不會受害。

聖經記載,神如何把試探之物除去,以致祂的兒女得不到手。比如,以色列民埋怨摩西領他們出埃及。他們寧願從前的生活方式。自由的代價彷彿太昂貴了。於是,神分開紅海,讓埃及的軍兵追趕他們,他們就在乾地上走過紅海。祂又叫海水合起來,使他們無法回去。原來,摩西並有些以色列人希望得自由;神這樣做,就是要回應他們懇求。

正如主一樣,信徒也要以 神的道,來抵擋試探。當我們聚焦在真理上,多半的試探都會不翼而飛。但有些試探非常利害,除非 神超自然地插手干預,否則,人實在無法忍受。最嚴峻的試探往往都是來自邪靈勢力直接在個人上的攻擊。

保羅曾經談及「外有爭戰,內有恐懼」(林後7:5)。有些歸主的人曾經被撒但大能地佔有,後來卻離開了牠的魔掌;撒但的確會向這種人宣戰。牠會因失去了這樣的「囊中物」而怒火中燒。於是,牠有如篩麥子一樣,接二連三地以嚴峻的試探在外面攻擊他們。主對彼得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着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路22:31)

你是不是身為信徒,卻連連遭受試探,彷彿無力抗拒?同性戀者、酗酒者、吸毒者、並那些有不正當的戀情的人,都特別會因惱人的試探,而力不可支。他們往往向試探低頭,又滿心罪咎,感到無助。他們既是信徒,對於自己已蒙主釋放,不必順從肉體的情慾,毫不懷疑。他們且在自己生命各方面,看見進展與得勝。可是,有一些纏累人的罪還是存在;因着這試探,他們常常對某種情慾低頭。

感謝神,祂給了我們一條出路!神常常「神奇地插手干預」。神必須使用風暴和一條鯨魚,並多次超自然的干預,才能把約拿帶出困境。神曾經把水變「苦」,使嗎哪「發臭」,從而叫祂的子民學習順服。

神會回應一些懇切的禱告,把你所慾望的,變成你所厭惡的。你順從罪惡,祂卻能叫你的經歷變得非常苦惱,令你自己卻步。祂也許會採取以下的種種行動:讓你繞圈子;把你生命中的一些人挪去;叫你所慾望的,帶來損害;以種種方法來攔阻你;正如祂待約伯一樣,為你圍上籬笆;吸引你來到禱告內屋;打發人來警告更正你。神總會以超自然的方法,回應禱告,插手干預,好讓信徒能勝過最强烈的試探。

有些信徒在內心深處不希望放棄自己的私慾,暗暗甘心放縱自己。他們蒙試探時,絕不會得着神奇的干預。惟當一顆心靈全然委身,希望終生分別為聖,為人純正,神才會運行,給他一條出路。
信徒若不這樣委身,事情就行不通。當一個人並不切實希望得釋放,神並沒有義務要插手干預。

那些不斷沾染私罪的人,只好憑自己的力量與試探爭戰。他們順服罪惡,又責怪 神不「救拔自己」,說:「我等候 神,但祂卻由我犯罪。」

至於那些誠心希望得自由,脫離罪惡捆綁的,慈愛的父神一定會看見他的掙扎,而運用屬天的大能,來幫助他。

當你遭受嚴峻試探時,務要求 神超自然地干預。你且要存着信心祈求,相信祂必為你動工。

神應許過,祂必「救我們脫離兇惡」。以下的經文證明,神必在你遭試探時,幫助你:「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祂保護聖民的性命,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詩97:10) 「我們好像雀鳥從捕鳥人的網羅裡逃脫;網羅破裂,我們逃脫了。」(詩124:7) 「我的眼目時常仰望耶和華;因為祂必將我的腳從網裡拉出來。」(詩25:15) 「如此,人從日落之處,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榮耀;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賽59:19)

我再不必害怕失腳或跌倒。主必保守我,愛我,且憑祂的大能,把我帶進榮耀裡。「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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