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改變自然的副產品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10:25). 文士和法利賽人曾質問主,且曾多次對衪的權柄發出挑戰;但當時有一名律法師來見衪,也許是他們所差遣的。律法師在辯論的藝術上訓練有素, 而且毫無疑問,這人也在舊約律法上受過高深教育。他多半期待主會引用有關安息日,洗手,食物是否清潔上的一些規條. 那麼多的規條! 那一則會領人得永生呢?
主以一個問題回答那律法師說: 「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10:26). 律法師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10:27). 主回答他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10:28).
主以這些簡單的話語廢除了律例規條所帶來的重擔,且介紹了你能聽見最安舒人心, 改變世界,轉變生命的信息.
主提到最首要的一件事: 盡心、盡性、盡意的愛神。而且,你與衪建立關係後,衪便賜你新心, 即能受感動去愛人的心。「我…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出 36:26). 也就是說關心他人的慈心。
你絕不能像主愛我們一般愛你的鄰舍,但愛人就是心靈改變自然的副產品。衪改變你,你便能像詩人一般說:「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詩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