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過去
勝過罪惡的根基就是領會神既溫柔, 又充滿慈愛.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23-24).
若你與主同行已有一段時候, 就多半曾鼓勵別人有關神既恩慈, 又樂意赦罪. 請問: 你令主失望時, 會突然感到不一樣嗎? 你會感到既罪咎, 又羞愧嗎?
你也許會説: 「我們犯罪時, 不該有此經歷嗎? 」的確, 那是犯罪後自然的感受. 但是,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不該長久想及父神對我們發怒. 由於主在十字架上的供應, 罪咎和被定罪之感也許會一概迅速消逝.
然而, 即使我們悔改後,也許還會感到自己要向主彌補過失. 我們會像浪子一般, 得蒙父神擁抱, 得著戒指和袍子. 衪吩咐我們去忘記過去, 且享受衪為我們所擺設的筵席.
但是, 我們會心中抗議說: 「我不配! 我得罪了主. 我必須向祂表明自己很遺憾. 」
許多信徒很容易相信神赦免了以色列人的罪惡過犯. 我們也能接受祂赦免了舊約時代的尼尼微人和新約時即將受死的強盜. 但很奇怪, 我們卻難以領會自己一旦悔改, 向祂回轉, 衪會迅速慈愛的接納我們, 彷彿我們從未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