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與責任
我有一種補救自己的本性,即每逢在與主同行上有所虧缺時,所發出的一種本能反應。我所指的就是這樣的一種傾向: 倚靠行為,而不倚靠 神不可思議的恩典來與祂重建關係。
我相信我們多半都有這種性情。因此,保羅在全本新約聖經裡都再三強調 神的恩典。他連連透過書信申明恩典足以叫我們與主建立正確的關係。
然而,這種倚靠行為來彌補自己過失的性情會不斷在我們裡面發動。所以,我常常會傳揚有關恩典; 因為我自己在此大有需要。有時候,本教會的人認為我太過份了,因為他們老是對我說: 「我知道自己得蒙恩典了。但是,我有什麼責任呢?」這個問題很好。神既然為著我們的救恩提供了出於恩典的聖約(就是說,神已成就一切) ,我們又扮演什麼角色呢?
對於我們許多人而言,在我們日常的生活裡,恩典這概念並不大有能力。我們都知道 神把祂寶貴的兒子和聖靈賜了給我們,以致我們認為自己不該跌倒或有所虧缺。所以,我們會因跌倒而驚訝。神既為我們成就了大功,我們便想不到自己竟然還是可恥的罪人。我們想像祂搖著頭,滿心遺憾。.
而且,我們深信自己能做得更好。我們會在禱告,讀經,參與事奉上加倍努力。我們會決心去彌補自己的過失。這種性情瘋狂的一面就是: 我們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和與 神之間的關係毫無瓜葛。我們確實認為 神要我們更有表現嗎?要我們在禱告上付上兩個小時,而不是一個小時嗎?祂確實要我們更忙碌嗎?
我們努力救自己只會帶來兩種結果。第一,我們會不肯面對自己的罪性。第二,更可恥的就是,我們會錯失深深領受 神恩典的機會。保羅起初在教會裡面對過這種困境。加拉太的信徒極力透過行律法來討 神喜悅,保羅便質問他們說: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3:1-2) 保羅實在問道: 「你們確實認為自己能在十字架上有所加添嗎?」
由於我們生活上兩種相反的實際情況,我們很容易會在自己對神的責任上感到困惑。第一種實際的情況就是主對我們說的: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當我想到完全的主內生活,就想起使徒行傳。根據這令人希奇的聖經記載,我們可以透過信心感動 神去行神蹟。我們的見証可以領人改變生命。我們當中有誰不羡慕這等靈命呢?接下來的就是我們生活上笫二種實際的情況: 我們都不完全。我們繼續常常虧欠 神。這是何等樣的一個對比。
我會聽某些主內領導的講道,因為我欣賞他們如何為著福音而活。他們的故事感動我,我便心中想: 「我想效法他們。」然而,聽完道後,我發現: 「我裡面所受的感動是我熟悉的。這感動提醒我什麼呢?」
答案就是: 我童年的時代。我小時候的教會經常邀請牧師,傳道和宣教士。他們都是我的英雄,因為他們奉 神的名成就了令人希奇的事。他們通常這樣結束他們的講道: 「如果你確實想討 神喜悅,就要擺上一切,去服事祂。」
我便興奮不已,跑到台前,祈求說: 「主啊,求你使我像他一般,當個宣教士。」其後,我會翻開父母的國家地理(National Geographic) 雜誌,去看看非洲人的生活。我的禱告又漸漸變成: 「主啊,求你不要打發我!」
接下來,我又聽見一位醫治傳道的見證; 她說她親眼見過 神為困苦人行神蹟。可是,當我為有病的朋友禱告時,我卻只會感染他們的疾病。
我並不是以這些事情來說笑話。我們大家都有責任去把盼望和醫治帶給痛苦的世人。然而,當我們看見自己所帶來的結果不如別人時,就很容易會氣餒。我們要如何解決這些相反的實際情況呢?
神呼召我們去成就的任何事工必須得著祂出於恩典所賜的能力。
神的恩典必須在祂給我們的聖召上蔭庇我們。請看看以下的詞句有否描述你主內的生活: 背負重擔,飽受壓力,受壓甚重,心神耗盡,筋疲力盡。我們每逢憑血氣加倍努力來討 神喜悅,就會如此。這些都是律法而不是 神恩典在運行的明證。現在,請思想這些詞句: 有責任的,盡職的,負債的,有罪的,羞恥的,被定罪的。這些詞句形容一個已被釋放的人嗎?
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贏得的自由,不僅是給失喪者的好消息,更是為著每一位信徒而設的。然而,許多人都繼續活在陰影之下,認為自己不是 神的好兒女。他們認為神之所以愛他們,是因為祂必須這樣做,而不是因為祂喜歡他們。
福音卻另作別論。主呼召了十二個有罪,有瑕疵,又不完全的門徒,因為祂要得著他們的友誼。祂說: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 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 我乃稱你們為朋友; 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5)
主定意與這些朋友分享父神深切的心意。你決志跟隨衪,祂也就同樣待你。所以,當你禱告親近祂,或上教會時,祂並不會帶著這樣的態度: 「又是你!」剛剛相反!祂要親近你,坐在你身旁,作你的朋友,因為祂實在喜悅你。
你也許會想: 「怎麼會這樣子?我看不見自己有什麼討主喜悅的。」因此,聖經說: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10:4) 任何人都不可能長期依照律法而活。我們也許會不斷對自己說: 「我明天會行為正直。我只要自己補充精力。」但是,我們都無法持續下去。我們至終會因身負重擔而力不可支,來到自己的終極。
主既是律法的「總結」,便成全了律法; 就是說,律法所要改正的,祂都一概更新了。而且,主就是在我們自己發奮圖強,到了終極時,等著我們的那一位。惟獨在祂裡面(而不是從我們力圖達成的任何「行為」) ,我們才能找著真正的自由。
請問,以下的詞語吸引你嗎:生命,喜樂,喜悅,勇氣,自由,自然?你可想像在服事主上存著這等喜樂心嗎?你要如何得著這等賜予能力的喜樂心呢?
不是透過公義的行為。我們本身並沒有達成公義的能力。我們也許會極盡所能,非常努力,誠心把一切獻給 神。但是,這一切都只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而已。自由是惟獨從主的公義而來的。我們領受這公義,便從自己的努力得蒙釋放了。而且,那內住我們的聖靈必釋放我們脫離罪和罪咎的律,使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自由是無比要緊的。這是指按照祂的聖召,自由的完成種種敬虔的責任。忽然間,我們可以存著全然交託的心而作見證。我們的勇氣並不是自己鼓起來的。我們不但不必倚靠既致死,又捆綁人心的律法主義,更會流露出恩典。
靠著主為我們所贏得的自由和喜樂而行事,只有一個辦法: 接受祂所賜的公義。這是指領受恩典,而不倚靠行為。這並不是指推卸責任。相反地,這是承當真正責任的惟一辦法: 來到祂恩典的蔭庇之下。不然,我們會奉祂的名而一事無成。
信徒惟一真正的責任就是那源自 神恩典的。
以賽亞預言說: 「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賽61:4) 以賽亞的聽眾無法明瞭他在此所形容的那等自由和成就。歷代以來,神的百姓都受律法轄制,因其重擔而受不了。
主時代的人也是如此。他們對自己很嚴厲,接受了宗教領袖所加給他們的重擔。因此,當主直接引用以賽亞書以下的經文來宣告祂的事工時,祂的話語是如此的革命性: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 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賽61:1)
主知道祂所賜的恩典會有何果效: 它會全然釋放我們。而且,祂的信息不僅是為著尚未得救的人而設的。當祂論到被擄的得釋放,祂乃是指著信徒而言。「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
現在,我們都像主時代的人一般,嚴嚴的待自己。我們把恩典想作心慈手軟,不費勁,並得過且過。然而,恩典就是你在一生中前所未見最強大的能力。恩典也是在你與 神同行上帶給你真果實(即禱告生活,見証,奉祂名而作的善行) 的惟一能力。惟當我們全然領受祂的恩典,祂的教會才能得著感動和能力來實踐祂擺在我們前面的榮耀事工。
你讀到這裡後,還會力圖達到完全嗎?達到完全的惟一途徑就是透過恩典之門。在 神看來,你靠著聖子的公義,得以完全了。現在,我們的責任就是: 再也不要倚靠自己的努力。
你的努力只會令你有退無進。你的努力會令你全然錯失 神的恩典(即那帶給你自由,喜樂和能力來成就 神聖召的) 。其實,你在與主一同前行上需要恩上加恩。所以,現在並不是自己加倍努力的時候。你必須相信主提供了你一切所需的恩典,好讓你能在每一步上行出祂為你安排的獨特聖召。
主已呼召你去與祂建立友誼,不是要你為著救恩而更加努力。你可以決定是否要靠著祂出於恩典而提供的自由來行事。當你領會祂在十字架上為你成就的奇妙大功時,生命,喜樂,喜悅,勇氣一概屬你了。但願祂的恩典在你的生命裡掌權,因為祂使你在祂裡面得以完全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