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定新約
「我必不背棄我的約, 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 」(詩89:34) 「約」是信徒信仰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 然而. 我在一生中從未聽過牧師或教師充份的描述「約」在信徒生命中的重要性. 聖經是分為兩約, 即舊約和新約的. 神在舊約時代裡, 曾屢次與人類立約. 這些聖約是關乎甚麼呢? 更要緊的就是, 它們和現今我們有何相關呢?
約是兩方或多方之間的協議或承諾, 例如一個合同. 為要完成這協議, 每一方都必須達成其中的條件. 這等約是受法律約束的; 凡是違約的一方都會受罰.
神創立新約, 就向人類全然彰顯了祂的大愛. 然而, 多年來, 教會對這不可思議的道理靈裡蒙蔽. 當我是個年青的信徒時, 我所領受的就是「聖約神學」集中在新約上, 是一種縱容罪惡的道理. 當時的思想就是, 新約如此的奇妙, 白白可得, 以致人會濫用人它, 放縱自己.
然而, 我愈明白新約, 就愈深信我們在現今危難的末期需要新約所帶來的確據. 這承諾能在 神的教會裡釋放我們既所需, 又叫人得勝的力量, 好讓我們能在任何景況中得勝有餘.
新約是聖父和聖子之間正式的合約. 如今, 我們既是屬靈以色列的後裔, 已憑著信心有份於這聖約.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 正如衪作更美之約的中保; 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8:6).
「我要為他存留慈愛, 直到永遠; 我與他立的約必要堅立.」(詩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