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神的愛所結的果子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神的愛是惟靠耶穌基督傳給我們的。根據約翰, 神的愛全然住在主裡面: 「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1:16) 你也許會問道: 「以下的信念為何如此的要緊呢: 認識神的愛是透過主傳給我們的? 我們會如何在日常生活裡因之而受影響呢? 」

這知識不僅關乎聖經概念。認識神的愛是透過主傳給我們的,乃關乎我們要如何保守自己在衪的愛中。你要明白, 這是不足的: 知道神總會愛我,而且在我一切的掙扎中, 祂也不會停止愛我。衪也要衪的愛在我身上產生某種效應。

精確來說, 神的愛如何影響我們的生命呢? 我們無法效法人的榜樣。有些淫亂的信徒會把神所啟示的愛看為犯罪的藉口。他們對自己說: 「神毫無條件的愛我。雖然我酗酒, 犯姦淫和追求享受, 祂卻必須不斷愛我。祂的恩典大過我的過犯。」這等人藐視神的愛。

我們必須效法主的榜樣。主已對我們說父神愛我們, 正如祂愛聖子。父神在主身上的愛有何影響力呢? 父神的愛所結的果子就是主為他人而把祂自己的身體獻上, 當作活祭。

約翰說: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一3:16) 。這就是神愛主所結的果子。祂捨己為别人犧牲了。這節經文的下半部論到神愛在我們生命裡的旨意: 「…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3:16) 神的愛也領我們把我們自己的身體獻上, 當作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