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姦淫、換妻、欺騙、和離婚
媒體大事抄作,為要毀壞主內的家庭。撒但定意要摧毀每一段婚姻,拆散每一對主內的夫妻。至於 神所命定的觀念,有關「彼此忠心,至死不分」,牠更要大加破壞。
對於「夫婦彼此貞忠」這古老的觀念,電視雜誌都不斷攻擊。據他們提議,每一段婚姻都需要有「婚外情」,加上一點欺騙的婚姻,是更為健康的。他們要我們相信,每個人都稍會欺騙,並且,一個人對兩個愛人不知如何取捨,乃是正常的。如今,犯姦淫、換妻、並欺騙等事大行其道;我們甚至不會因此而感到愕然。在信徒當中,偷情欺騙的壓力也變得愈來愈甚。
如今,許多信徒都離棄配偶,分居離婚,神豈能寬容?數以千計的信徒,包括許多傳道人,都在法院辦離婚。他們違反婚約,另尋新歡。今天,在世人眼中,離婚實在並不比在街上吐痰,更為罪惡。
那些離異的人說彼此不合,婚姻無藥可救。他們又說,愛已消逝,自己若勉強維持婚姻,自己與孩子們都會更不好過。他們不希望抑制自己的情性。往往都是如此。只有少數的離婚是無法避免的。然而據我觀察,十居其九離過婚,或正在辦離婚手續的人,都與別人約會。離婚就是一個「棄舊迎新」的方法。可是,第二段婚姻往往都不如第一段婚姻。我輔導過許多人,他們都承認,自己第二次或第三次的婚姻,甚至比第一次的更糟。那些準備離婚的人,實在前車可鑒。其實,第二次結婚的人很少更加快樂。通常來說,他們就有如從熱鍋跳進火裡一般。離婚實在是一條絕路;另結新歡很少會帶來長久的喜樂平安。兩個曾經離婚的人結成連理,往往就是兩個失敗者的結合。他們把一大堆尚未解決的問題,帶到第二次的婚姻去。
離婚與再婚都不是 神真正的計劃;惟有那些無辜的受害者,才能從另一次的結合找著快樂。有些時候,一個人無法按照 神的旨意,避免離婚與再婚。在這情形之下,雙方必須格外努力,慇懃禱告,保持他們之間的愛與喜樂。然而,這是非常例外的。
多麼可恥,許多信徒都說 神能醫治,且回應禱告;可是,對於 神能醫治他們的婚姻,他們既不接納,也不相信。我深信,雙方若確實希望婚姻美滿,並不暗戀別人,情況多半不是絕望的。
看見那麼多大好的家庭都破裂,我就心碎了。看見連一些看來很登對的夫婦都各散東西,實在駭人。如今,主內夫婦分居離異,也非常普遍。專家們也大加探討,試圖找出為何約一半的婚姻都失敗了。
往往,夫婦之所以欺騙對方,是由於他們不再溝通,或者他們彼此疏遠了。可是今天,情形不一定如此。我輔導過一些夫婦;他們自稱深深相愛,彼此溝通,也享受美滿的性生活。可是,他們卻私下有婚外情。他們不能說出理由有關自己轉向第三者。其他人則說:「事情就發生了。我們在一起,彼此分享,一同工作,互相產生敬意。我愛我的配偶,卻敬重 …」
一個濫交者與一個曾因犯姦淫而痛悔的人,大有區別。
一個濫交者希望掩飾自己的婚交情。對於自己暗昧的誘惑,他又分分鐘都既品味,且沾沾自喜。他毫無罪咎,更沒有憂愁可言。他寧可冒著被人揭發的危險。他所玩的,是一個情慾上的賭博;他會使用以下的手法:祕密的幽會點、不可告人的電話、「出差公幹」、以暗語並手勢傳情、以及連連不絕的謊言與欺騙。他會道貌岸然地上教會;聖靈的責備,他都一概揮去。他甘心接受虛謊,深信自己的婚外情與眾不同;有關自己「需要」第三者,他更以為 神會諒解。那欺騙丈夫的妻子也同樣故弄玄虛,但她往往都會對丈夫更加體貼,從而掩飾自己的罪咎。
一個人並沒有甘心情願地犯罪,卻陷入撒但的圈套,不知不覺地受害;這又是另一回事。他(或她)會因自己與罪妥協,而心中悲傷;他會因罪咎而哀哭,不斷祈求力量,將之勝過。他因自己令聖靈憂傷而感到羞恥。他會怕被人揭發,更怕傷害兒女親友。濫交者會故作藉口,而那痛悔的人則從自己靈魂深處呼求說:「神啊,求你救我脫離撒但的網羅。以你的聖潔來充滿我,煉淨我,釋放我。讓我再不要羞辱你的聖名。」
最近,有一個人東窗事發,被人發現了。他對我說:「我猜幾乎每一個已婚人都曾經在第三者的懷抱中。我想每一個人都曾經偷偷與第三者親吻。」
另一個煩惱的男仕又對我說:「我想現在真正快樂的婚姻再不存在了。每個人都有困難,以致有那麼多人都找第三者傾吐心聲。他們希望有人諒解。女的希望有人說她還有吸引力,她也希望享受溫馨的愛情。男的則希望有平靜安寧的生活,還加上一點刺激與浪漫。他們感到大有需要,結果便發生了婚外情。」
我相信,對於那些因犯姦淫而感到遺憾的,神還是赦免。對於那些東窗事發,被人發現,又心中痛悔,願意「不再犯罪」的,衪並不容許任何人指責他們。
我從多倫多飛往達拉斯時,遇見了一位佈道家。這位著名的弟兄坐在我對面,一邊喝雞尾酒,一邊連連與一個年輕的秘書親吻。我就跳起來,跪在他身旁,帶著主內的愛心責備他。他大為震驚。我答應他,他如果離開那女人且不再喝酒,與妻子重圓,求 神幫助,我絕不會把他的婚外情與喝酒公開來。他邊哭,邊因我諒解寬恕他而感謝我。
兩週後,他離棄妻子,與那女子私奔,繼續喝酒犯姦淫。這人還是到處傳道,活在罪中。最可恥的就是,他對自己犯姦淫,大加炫耀。他誇耀說:「我自從得救後,就是這樣子。這是發生過的,沒關係。我在肉體上大有需要。神與我同在,衪諒解我。」
不,絕不如此!對於這等褻瀆 神的行徑,衪絕不諒解。如果主內的弟兄姊妹跌倒後,心中痛悔,願意改過,我們就必須將他們挽回。可是對於那些炫耀自己性變態的人,我們萬萬不可寬容。
我並所有傳道人朋友都不是免受試探的。連一些大教會的牧者、一些最受人敬重的佈道家、並 神一些最敬虔的僕人,也會行出愚妄的事。撒但定意要蒙騙「 神的選民」。我們以為自己能站穩的,就必須聽從,免得跌倒。在軟弱的時刻,任何信徒都會受誘惑。但這是不必要的。主大有能力,能保守我們貞忠不渝。我們如果要得著能力與勇氣,衪所提供的,足以幫助我們抵擋任何引誘。最要緊的就是,我們必須對任何犯姦淫和濫交苟合的念頭,都恨之入骨。我們必需將之視為癌細胞;凡是聖潔的,都會因這些思想而被摧毀。
我因魔鬼要摧毀信徒的婚姻,而大發義怒;對於這問題,我希望盡力對抗。我們再不要撒謊,故弄玄虛,乃要對付問題的中心。你的婚姻如果出了問題,你就必須好好聽從。我所要說的話,只能應用在那些切實跟隨主的人身上。
曾有一天,我求問 神說,為什麼有那麼多傳道人,以及一些看來虔誠的傳道、牧師、和平信徒,都離棄妻子,另結新歡。他們為什麼離婚犯姦淫?為什麼成千上萬的信徒都放棄婚姻,分居離異?
答案就是,他們沒有尋求父神的榮耀與公義,反要滿足自己。主說:「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衪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裡沒有不義。」(約7:18)
那些離異放棄婚姻的人,並沒有單單尋求 神的榮耀!他們並沒有一心一意要討衪喜悅。不!他們寧願榮耀自己,滿足自己。主實在說:「你如果確實單單求我的榮耀,你就會堅守婚約,不會冀望行淫離婚,心藏不義。」
如今,人們只想及自己並自己的事。他們只追求自己的滿足、自己的成長與發展!他們只顧滿足自己的需要,解決自己的孤寂、空虛、和挫折之苦。他們渴望被人諒解。一些都是自我中心,只著重自己的需要。神的意念只是次要而已。自己得快樂比榮耀 神更為重要。人們不要「走第二哩路」。他們既不痛改前非,也不回到起初的愛。他們不慇懃,不捨己,也不顧別人的需要!他們更不把自己那些自私自利的需要放下來;一切都是「無論任何代價,我都要得著自己所需的,以至快樂。」
我們都變得自高自傲,自我中心。今天的人那麼高傲。許多夫婦只苟且共存,有如活在人間地獄;由於他們都太驕傲,所以他們不會分手。如果一方要離開,對方的傲氣就受損。她離家而去,他的驕傲就會受傷,因為他以為人家都看他為失敗者。何等可恥,我們都要除去自己的傲氣,不管別人怎麼說!那些想在婚姻上一走了之的人,都要屈膝求 神饒恕。
是,先生都會欺騙太太。他們會離棄妻子;有些人更是同性戀者,也許離婚是他們惟一的出路。太太也會感到厭倦而離家出走。她們會與別人私奔,或者遷到自己的公寓,試圖自力更生。然而非常可悲,這些愚蠢的事,95%都是可以制止的!大多數的離婚事件都不該發生。大部份想要離婚的人都該被制止。
我們該當如何?先說到先生們。你如果還是愛太太,沒有發生婚外情;你如果願意改變,成為一個 神所期望的人;你如果希望維持自己的婚姻;你如果已經離棄自己的私罪;那麼,你要單獨與 神相交,與衪和好!你的困難其實並不在於你的太太,乃是你把救主疏遠了!至於太太們,你這藉口,說自己不再愛丈夫,神不會接納。你也許因一些傷痛而離棄了起初所愛的。但 神說:「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且要悔改。」(啟3:3)
你們重修舊好,會比初次相愛更好。我們所服事的,就是那創造萬物的真 神;在衪裡面,愛是不死的。
你正在欺騙自己的配偶,與第三者偷情嗎?你該與 神獨處,恢復相交。你離開了對主那起初的愛,以致生命中的一切,都越軌了。
你不必向輔導員舊事重提。你倆需要謙卑自己,個別求 神更新你們對主的愛,且再次感受衪的聖潔與公義。你們不要只互相討論,從而重修舊好。不!你們要藉著禱告,向 神傾訴一切,且要甘心樂意遵守衪。神說:「… 休妻的事 … 是我所恨惡的 …」(瑪2:15)
神恨惡離婚,我們也必須恨之入骨。你的婚姻如果確實絕望,那你盡力而為後,就要站住;你的一舉一動,都要由衪指引。
如果一對可愛的夫婦站在會眾面前,被一些流淚禱告的聖徒所圍繞。他們可以與別人一起歌唱,聽道,禱告,敬拜。可是,他們如果放鬆自己的標準,放縱自己,在 神眼中犯姦淫,她就是一個淫婦,他則與人苟合。你可以費盡唇舌,也一事無補。他們如果毫無羞恥,不斷故意犯罪,將之掩飾,彷彿無人知曉;他們要小心!神會把他們的事揭露出來,公諸於世。神的子民若能支取以下兩個大能的應許,犯姦淫和離婚就可以避免了:「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衪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 神 …」(猶24)「因為出於 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