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耀神在你生命中的聖工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艱難的日子來到。」 (提後3:1). 如今的事情都是我們從未想像的。主預言過人會變得只顧自己,貪愛錢財,恨惡別人,心高氣傲。現在,若有人膽敢提到罪惡,他就會被稱為歧視者,受人排斥。神的道被人擱置一旁,罪惡就越發大行其道。
我們這些主內的肢體,無法無視這些事情。舊約聖經記載,以薩迦一族的人「通達時務」(代上12:32) 處世精明。」主如今的肢體也是如此嗎?
若我們能分辨時勢,就知道現在並非可以心懷二意的時候了。教會惟一「對付世界」的方法就是不可因循苟且。主論到某種邪靈說:「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太17:21) 在這時期裡,我們的禱告非火熱不可;因為沒有屬靈上的改變,事情看來就太無望了。
主呼籲我們要在黑暗中作光。而且,我們在這等時候的信息該當如下:「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一4:4) 。神在祂子民生命裡成就了可畏的事情。我們都一一得蒙呼召,要透過值得誇口(值得讚美高舉)的見證而宣揚祂的榮耀。
什麼是值得誇口的見證呢?保羅說: 「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後10:17) 為要成就保羅所提到的誇口,我們所誇的都必須配得上神的榮耀。比如,司提反是給寡婦分派食物的一名執事;這本身就是個美好的見證。然而,當他向不信的群眾傳道, 激動他們, 他們便要以石頭來打他,他就成為了教會首位的殉道者; 他值得誇口的見證就臨到了。
我們值得誇口的見證單單源自神的能力, 而不是會由於我們自己的力量、熱忱或努力。「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