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你不配?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聽信十字架,而不是那控告者

誰說你不配,不好,沒用,又無法被神使用呢?誰不斷提醒你,說你既軟弱,無助,又全然失敗呢?誰說你絕不會達到神的標準呢?

我們都曉得這聲音從何而來:就是魔鬼!你聽過牠終日撒謊,說神繼續不斷對你發怒。這聲音直接源自陰府的深淵。

如今,許多讀者都被魔鬼說服了,說他們不配被神使用。或許你甚至感到不配被稱為神的兒女。你看見自己的靈命反覆無常。而且,仇敵不斷發出謊言來攻擊你 – 常常侵擾你的靈,提醒有關你跌倒了。

當然,我們憑肉體都是不配的。我們憑自己絕不配得。然而,許多信徒卻相信撒但的謊言有關神對他們的看法,以致被牠奪去了寶貴的靈命。他們以為自己在祂看來,絕不配得。

如果神的兒女都聽信惡魔的控告,所有事奉就一定全然倒閉。教會不會存在,因為沒有人會站講台,唱詩班,當招待,  教主日學或聚會敬拜。我們都會因被騙而失去神的祝福,主也得不著當得的讚美。

你聽過撒但的謊言,有關你主內的生活嗎? 你有否認為除非你凡事完美,否則你就不配,無法敬拜神呢? 我要帶給你好消息:你已知道撒但是撒謊的, 但我能給你證實,說主已使你配得。衪叫你有資格站在衪面前,憑公義坦然無懼的事奉衪。

衪如何使你配得呢?

主透過衪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你配得,以致你有權利去敬拜事奉衪。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衪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照衪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衪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0-14)

根據希臘文,第12節的解釋如下:「父神已使我們在品格上符合,配得,且及格,足以有份與光明的聖徒一同承受基業。」

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使你足以承受那永恆的基業。神既令你有資格承受永生,就令你在品格上可以相稱。你大可以從事奉上「退下來」一個月、一年、或一輩子 – 極力在你自己的品格上下工夫,好足以被神用。然而,你絕不能令自己夠資格。

即使你能一一克服你自己的過犯和錯誤的思想,你在神看來,還是不夠資格的。這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呢?除了衪兒子耶穌基督的公義以外,神絕不會接納任何人的。

你無法憑努力來得著主的公義。惟一得公義的途徑就是相信主的公義,且倚靠神。你會憑信而得公義。你要明白,你不僅因信得救,更因信成聖,因信稱義,因信得醫治,因信得蒙保守。一切都憑著相信主所成就,而不是靠自己的。

我們能充滿信心確據,站在天地之前。

你因著十字架能以說:「我的肉體依然會抵擋聖靈 – 但我因救主的寶血,得蒙救贖了。我要向慈悲神歌唱歡呼,讚美衪!」

你會問,你必須如何呢?首先,不要聽信魔鬼的謊言。第二,務要在靈裡挺身而起 – 開始讚美主!你要說:「憑著信靠主的寶血,我領受了主的公義。衪使我有資格去敬拜且服事我的主!」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4) 。救贖是指得釋放」。我們因主的寶血而得釋放。因此,我們有權利抵擋每一個控告,說:「魔鬼,我並不接受。你已向我發出最後一次的控告。根據我的聖經,我已得蒙救贖,因為我相信主在十字架上所為我成就的。我向衪認罪,既得蒙救贖,買贖,又得自由。」

撒但還是會來,輕輕地對你說:「昨天你在罪中放縱自己,又怎麼樣呢?你有罪了!」

你可以回答說:「不 – 我已為此而求赦免。我且求 神令我嫉惡如仇,免得我重犯此罪。一切被寶血遮蓋了。」

牠又說:「但你還是會受試探!」

「這是真的。但我的主已為我開了一條出路。根據祂的道,我能忍受試探。衪必拯救我,因衪如此應許過。」

「不,神還是在某方面反對你!你在生活上還有一些尚未解決的事情。」

控告者提起那「尚未解決的問題」時 -- 你還是心中爭戰,可以這段經文作回應:「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衪為敵;但如今衪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1:21-22)

你可以說:「甚至當我因邪靈的手段心中與神隔絕時… 甚至當我陷入情慾深淵時…甚至當我是神最可恥的敵人之一時,聖經說衪卻愛了我。衪尋找我,叫我與衪和好。

又何況如今,衪已把我從黑暗的國度遷進衪光明的國度裡。衪已叫我與衪和好。雖然我有所掙扎,難道衪不更愛我嗎?我的救贖主愛我。」

我們必須提防惡魔以下的兩則謊言。

神要你從被困在撒但的深淵裡得釋放,且從牠向你所發的一切謊言興起。因此,你要提防以下的兩則謊言。.

1.   撒但會不斷提起你的過犯,免得你定睛在救主身上

魔鬼要你集中你自己的病痛上,以致你會忘記那大能的醫師。牠要你忘記神就是你的拯救;而且, 衪站在你身旁要拯救你,不是要毀滅你。

你必須對這謊言作出這樣的回應:「魔鬼,不,我並沒有脫離罪的同在。它總會在我的肉體裡,但我已脫離了罪惡所帶來那使人被定罪的權勢。」撒但可侵擾控告你 – 但卻無法定你的罪。牠可向你發出種種控告 – 但卻無法傷害你的靈魂。

律法不能定你的罪,因為主成全了律法。過犯也不能定你的罪,它被衪的寶血遮蓋了。你的良心也不能定你的罪,因為主大過你的良心。所以,你全然得蒙赦免;沒有什麼可定你的罪了。

2.   我們必須為著自己對己罪感到沮喪而悔改

我們沮喪起來,就証實兩件事:我們對神的憐憫和恩典一無所知,而且,我們不相信自己是衪所愛的。這兩件事都是罪過。

若你因己罪而沮喪,也許是你沒有在跌倒時倚靠神的愛。有關你的父神全然悅納你,你故作無知。你必須悔改,求衪施恩典。

若你明白你的父神對你何等大有憐憫,就會曉得,你即使跌倒,衪依然愛你。這樣,你就會說:「神啊,求你赦免我。我因己罪而如此沮喪。我還沒有相信你的憐憫並赦罪之恩。求你復興我的信心。」

朋友啊,我不配寫這篇道。你也不配舉手讚美神。憑著我們人的力量與能力,沒有人配得。然而,主對我們說過:「我已使你配得。」如今,我們都對衪在我們身上榮耀的作為毫無疑問,挺身而起;而且,我們要奉衪的名說:「憑著羔羊的寶血,我是配得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