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勝惡
關係愈深,你的見證就會變得愈重要。我這裡所指的見證並非你歸信主的故事,乃是你的生活型態。
若我在加油站與某人分享福音,我無暇談及自己在生活中如何與神在聖經中的誡命相稱;也就是說,我在工作環境和家裡為人正直。你與人的聯繫愈深,主就透過你的生命而活,而不僅是藉著你的話語,就愈重要。務要記得我們所交往的親友都不認識神,但卻深深認識我們。他們多年來觀察我們對不方便的事情(比如,有人以購物車衝我們的車子,和親愛的人突然離世) 的反應。
對於以他們對神的觀點來看我們的人,我們要如何活在他們面前呢?
有些人來對我這牧師說:「我常常對我的兒女談及主,他們卻不想聽。」我愈跟他們談,就愈發現他們既評判,又嚴厲。難怪他們的兒女不想聽他們說到主。
你與人接觸和互動,就要流露出主的生命。你準備分享真道—神就開啟機會—這樣就會更大有能力。
在美國的文化裡,人們對宗教人仕都有所見聞。他們需要看見的乃是真確的敬虔生命。你愈能捕捉神所賜的新生命,你開始談及救恩或認識主,你的話語就愈强而有力。
「愛,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相親相愛;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侍主。…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