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真理和愛?
如今,我們所處的文化對愛和真理有非常扭曲的看法,而且影響了福音派教會。我不必談及那些全然偏離信仰的人。這些信徒依然自稱為福音派,但卻開始認可同性戀和慶祝墮胎。他們許多人不經意間採用了世人對愛和真理的定義。
何謂真理和愛?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聖經觀念,有關我們基於聖經的内容和確實的意思必須有權利。在人類的歷史中,有關攻擊真理和扭曲愛的觀念絕不新奇。甚至在第一世紀,彼拉多對主說:「真理是甚麼呢?」(參看約18:38). 如今,人們宣告說沒有絕對的真理,而且我們需要尋找自己的真理。
以賽亞聲明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5:20).
攻擊真理和愛其實就是攻擊神自己,因為神就是愛和真理。這些性情就是神屬性的定義。「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就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了。」」(約14:6-7). 我們無法忽略真理,又同時確實愛人或其他的。若我們的愛並不基於聖經真理和屬神聖潔的屬性,就不是確實的愛。
神的真理不僅是我們對衪的認識。有些尚未重生的人也大大懂得聖經和認識主。神的真理臨到,透過聖靈內住我們,然而它會改變我們。若神的真理改變我們的心靈,就會永遠與我們同在。
真理就是名為耶穌的一個人。我們與衪的關係改變一切,且容許我們去誠心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