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的公義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神僅僅悦納一種公義: 完全的公義。在審判日,其餘一切都無法站在衪面前。除非我們的公義實在完全,衪不能拯救我們,稱我們為義,承認或悦納我們。我們主完全的公義是惟憑信心而得的。

希伯來書的作者介紹真理有關這公義就是一切真信徒的基業。這是主留給我們,屬於我們的遺產。「因著信,挪亞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造了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此他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11:7). 

挪亞成為後嗣,不是因為他建造方舟,乃因他相信且傳揚的。他領受神向他啟示這有關公義的知識,即憑信的公義;而且他成為了完全公義的後嗣。 

蒙愛的信徒,主離開全地,你我就得著偉大的基業。衪留給我們衪自己完全公義的擁有權和契約。當然,主在世上一貧如洗,沒有土地或金錢;但卻留給我們比南非鑽石礦、中東油田或埋在美國山下的黃金白銀更偉大的豐富。主所賜的基業使我們比全地任何人更富有。這完全公義的基業容許我們站在神面前,不被定罪。

你一旦明白這基業,就能抵擋陰府一切的惡魔。撒但無法在父神、弟兄或良心面前控告你,因為你是繼承主完全公義的後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