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論斷他人前

Tim Dilena

有一位憂心的先生去見家庭醫生,說:「我認為我太太耳聾,她從不聽見我頭一次説話。 

醫生提意説:「今晚回家,離她十五呎對她說話。如果她不回應,就走近五呎,再說一遍。繼續這樣做,好讓我們能估計她耳聾的嚴重性。」

那先生回家且照指示而行。他說:「甜心兒,有甚麼晚餐?」毫無反應,他便走近五呎,問道:「甜心兒,有甚麼晚餐?」。最後,他走到她後面,再次發問。

她說:「第四次了,雞!

請猜猜誰的確耳聾?

我們能因這故事而大笑,但這裡說到一個重要的真理: 我們總假設别人有問題。

主透過登山寶訓的末段論到這問題:「你們不要評斷別人,免得你們被審判。因為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7:1-3). 十九世紀偉大的司佈真(Charles H. Spurgeon) 牧司恰當的說:「不公平的判斷别人莫過如自視甚高。」

我請接受婚姻輔導的夫婦先列出他們自己的「樑木」,才說岀他們配偶的「刺」。很稀奇,他們很難想及自己的問題。F. B. Meyer說過:「我們看見弟兄姊妹犯罪,不知道且必須謹記三件事,才論斷他們: 首先,我們不知道他(或她) 多麼努力避免犯罪。第二,我們不知道他(或她) 所受的攻擊。第三,我們不知道自己身歷其境時會如何。」這是我們該謹記的良言。

若你要論斷,就先論斷自己。先看樑木,才看刺。你會忙於除去你自己的樑木,以至你會無暇尋找別人的刺。這樣一來,你就會深深建立有意義的長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