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主作為的福音

Gary Wilkerson

我在五旬節教會長大. 每主日, 牧師都會因我們犯罪, 想犯罪, 或即將犯罪, 而責備我們. 他教導說你每逢犯罪, 就會失去救恩; 必須到聖壇前再次把生命獻給主.

這就是所謂傳揚律法, 說到該當如何. 你該當這樣做, 那樣做, 不該這樣做, 不該那樣做.

我這七十年代的青少年主留意到教會有所轉變, 從著重律法(說到「你該當如何」), 而進入靈恩的新運動, (說到「你能這樣做, 興旺, 作任何夢想, 如願以償). 你說出來, 就能將之得著. 你能得償所願, 而且神必幫助你.

其實, 你之所以希望得救是由於神愛你, 且對你的一生具備奇妙的計劃. 你若上教會聽見牧師說:「神愛你」, 便心中想: 「好極了, 因為我也愛自己! 」他又説: 「神為著你的一生具備奇妙的計劃. 」, 你便說「我對自己一生也有奇妙的計劃! 聽起來, 神大可以大大幫助我去愛自己, 且有美好的計劃. 」於是, 人們基於虛假的福音而參加教會.

那時, 我們從著重「你該這樣做, 你不該這樣做」的「福音亅變成著重「你無所不能. 全是關乎你! 亅

無論這所謂「福音」反反覆覆, 這依然是以人為中心的福音.

福音並不是關乎「你能」或「你該當如何」, 乃關乎「主的作為」. 你一旦領會, 就終於因主的復活權能而得蒙扶持, 而且衪的公義能在你心中和透過你而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