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應許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神在相仿今天的困境向耶利米先知啟示祂的聖名 Jehovah Tsidkenu (Je-HO-va  Sid-KAY-noo) . 「看哪,日子將到,我要為大衛興起公義的苗裔; 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這是耶和華說的。在衪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衪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23:5–6).

實際上, 『耶和華-我們的義』對我們有何意義呢? 我們要對此有何回應呢? 而且我們要如何明瞭主在這方面的位份呢?

保羅透過幾段經文論到神對公義的定義.

  • 「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4:3).

  • 「如此看來,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我們說,因著信,就算亞伯拉罕為義。」( 4:9).

  • 「那麼,神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是因律法的行為或是因聽信福音呢?正如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 」(3:5-6).

這些經文一一論到亞伯拉罕為要得真正的義而行的: 相信.

最後, 保羅給了主對公義的定義: 「[亞伯拉罕] 仍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所以這也就算他為義。亅 (4:20–22).

聖經在此再清晰不過了. 公義就是相信神的應許, 全然深信衪言出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