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和衪的道路都是公正的
AW Tozer說我們所面對的每個難題其實都是神學上的難題。很奇怪,不是嗎? 你認為這是精神上,情緒上或身體上的難題。我贊同Tozer說我們難題的中心是神學上的。
神學道理不僅指揮我們的行為,更給我們生命的中心價值下定義。我們的行為、行動、意智和情緒都源於此。我們若不明白神必施恩,就會活在定罪、罪咎和羞恥之下。我們若不明白衪是聖潔神,至終就會過妥協的生活,因為我們感到祂不關心我們,而且我們的生命無關重要。我們若不認為神公平公正,就像風中的羽毛一般毫無定向。
對於人來說,公正是個主觀的詞語,但神並不如此。神的作為無不公正,但這是源自衪公正的屬性。這是仲裁者,即紅線,或全宇宙公平的最後判語。衪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絕不歧視人。衪不像我們人一般看生命,因為衪既是萬有之源,在時空之外。
神沒有衪必須看且堅持的外在規條。反之,衪就是法則。換言之,神行事,這就成為公正,因為衪既公正,也是公正的定義。凡衪所作無不公正。這多半是人對神最普遍和嚴重的難題。我們以人的觀點,而不是悟性有關衪是衡量萬人萬有的準則來衡量衪。
我們甚至在在自己智力和經歷的高峰,「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亅(林前13:12). 我們在超越自己悟性軟弱的能力上有希望。放開自己且親近神就是得平安的超能力。
我們愈親近神,就愈明瞭衪,並衪全然可靠。我們不要因衪沒有達到我們的期望而對衪發脾氣,乃要倚靠衪,因衪得安息。衪公平公正,全然美善,而且衪對我們的愛無窮無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