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在我們的帳户上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除非我們存著主完美的公義站在神面前,否則,我們絕不會被神稱為義或悦納。這是神惟一承認的公義。我們怎能領受主完美的公義呢

天父透過我們的信心將之加給我們。「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4:6). 保羅引用大衛說:「地上最富有,最蒙福,最平安的人就是那明白他不靠行為,而得著完美的公義算在他身上的。」

算是指「把人所沒有的歸給他,即合算或加在他的帳户上。」主把祂的公義加給我們。神視之為屬我們的。不,我們沒有將之賺取。主成就一切,且將之算在我們的帳户上。

亞伯拉罕「仍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上帝,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成就。所以這也就算他為義。「算他為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些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4:20-24).

這公義必須被加在我們身上,而不是被注入的。換言之,神沒有將之倒進我們。不,這絕不是我們的公義,並非我們所成就的。這總是祂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且算在我們的帳户上。 

這歸因單憑信心而來。我們無法為之工作或在任何方面配得它。反之,由於我們信靠主和祂的救贖聖工,主把祂的公義加給我們,因祂而視我們為完美的。這完美的公義是憑信心,而不是靠行為而得的。

  • 「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4:16)
  • 因為,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亅(10:10).
  • 「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3:22). 

蒙愛的信徒啊,我們承認己罪相信衪,就得著公義站在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