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的救藥

Gary Wilkerson

「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38:1).

根據詩篇第38篇,大衛知道自己需要因罪受責,但他說:「神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

父母秉公義管教兒女是出於愛的行動。這是指更正,責備,且把敬虔的秩序帶給年輕人的生命。大衛在此知道神公義的責備和管教。

朋友啊,你願意這樣說嗎:「神啊,我需要受你責備。」你願意讓神得著你如何過生活的日、週、月或現今時期? 大衛這樣說:「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並不是說:「不要管教我。」乃是不要在怒中管教我。」

神的烈怒是指衪大施審判,因我們犯罪令衪憂傷而撕裂衪和我們之間的關係。犯罪不肯悔改會令我們遭受神報復性,攻擊性的烈怒。

大衛繼續透過詩篇38:3說:「因你的惱怒,我的肉無一完全;因我的罪過,我的骨頭也不安寧。」大衛明白他因罪而心身情緒都不健全。我們都要像大衛一般認罪說:「主啊,求你改正我且顯示你的道路。顯示我令你憂傷的方方面面且復興我。」

若合神心意的大衛能存著痛悔心省察己罪,難道我們不該看見己罪的嚴重性和悲哀嗎?神要拔出你身心靈的黑暗之處,好讓你能看見更大的光。你必須根除那些不該有的,才會因該有的而得喜樂。

若你缺乏喜樂、喜悅和屬靈自由,也許因為你沒有求神秉公義管教你。罪惡令神憂傷,但其救藥就是神的憐憫、赦罪之恩和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