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罪討價還價
「他們呼叫羅得,對他說:「今天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把他們帶出來,讓我們親近他們。」」(創19:5).
羅得的清算日終於臨到.有一群狂野的所多瑪暴徒圍繞他的房子, 猛力敲門, 大聲喊髒話. 他們要求羅得打發暫住在那裡的兩位天使,好讓他們能强姦他們.
何等可怕的情景! 可是, 羅得的反應就是試圖與人達成協議. 羅得看似是所多瑪的審判官,因為他坐在城門囗. 他有名聲去保護人,所以他試圖與暴徒理論.他甚至稱他們為「弟兄們」,證實他對罪過份掉以輕心.
「我的弟兄們,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8看哪,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親近過男人,讓我領她們出來給你們,就照你們看為好的對待她們吧!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請不要向他們做這事。」(創19:7-8).
也許羅得自己理論說:「這些人是狂歡的雞姦者,試圖滿足他們變態的私慾.他們不會威脅婦女.如果我打發自己的女兒們出去, 她們明天早晨會安然回家.」
何等愚蠢! 即使那是真的, 羅得會試圖以一罪取代另一罪. 人不可能與情慾討價還價. 羅得是個例證有關隱藏的罪惡會影響義人;他顯然受迷惑. 他的罪惡令他陷入危險的景况中, 以至他放棄一切,為要挽回面子而喪失他所愛的家人. 這人沒有準備好去面對現實. 他面臨清算時刻,依然耍花招,極力耽擱神在他生命中的拯救.
蒙愛的信徒啊, 那是今天許多信徒的心態. 他們說服自己說:「我的神大有憐憫. 衪曾經拯救我脱離罪惡, 且會再次這樣做.」
不! 神實在透過這段經文對你說:「再不要討價還價. 再也不要把較輕的罪交換較重的罪. 一切都要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