衪看顧麻雀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根據希臘文,這段經文裡的「認」是指聖約, 同意或協議。主乃論到我們與祂之間的協議。我們的本份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承認衪,代表祂。我們要靠著衪保守和看顧的應許而活,且要透過我們的生活型態見證祂奇妙的祝福。
承認主不僅是指相信衪的神性. 根據聖經,甚至邪靈也相信,且戰慄(參看雅2:19). 那麼主說我們要在人面前認祂,究竟是指甚麼呢?
主在馬太福音10:32-33之前,對衪的聽眾說甚麼呢? 衪說:「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太10:29). 主實在對他們說:「請想想全地數以百萬計的雀鳥. 現在,請想及創世以來的種種雀鳥。至今, 沒有一隻死亡或受困是你天父不知道的。」
衪又指出說:「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太10:30). 主强調說:「神如此偉大,超乎你能理解。你絕不能領會祂如何對我們無微不至。」
主總結説:「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太10:31), 又說:「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太10:32). 衪實在說:「請考量我所啟示有關父神在看顧上鑒察萬有,無所不知。你要向全世界承認這真理。你要存活,呼吸,且見證說:「神看顧我。」」
務要相信父神愛你,且接受祂親密的看顧。你要擱下一切恐懼和懷疑心。向每個人這樣承認吧:「衪看顧麻雀,而且我知道祂也看顧我。」務要存著信心活在人面前,深知神沒有忽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