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神同在的應許

Tim Dilena

我無法告訴你我去過多少禱告會,參加的人不多,牧師便說:「我只知道主說過兩三個人聚集在一起,祂就在那裡。」

我偷偷的懷疑主沒有為著我們不好的出席率而給我們藉口。老實說,聖經充滿單獨與神相會,而沒有兩三人在場的人。

這裡的情境很要緊。這節經文論到主有關修補破碎關係的偉大想法。請聽聽上一節經文。 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為『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因為,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18:15-17,20).

我認為主實在說:「你定意在我家裡修補關係,我要你知道你令相關人仕聚首一堂,我就與你們同在。」聖經反覆提醒我們說我們不僅需要神,更需要入在我們的生命裡。神規劃生命,以至與人在一起比隔離更好。

關係困難並非指我們要放棄社團。衝突本身不是壞事,但沒有解決的衝突才是。它會導至有毒的環境。

我認為彼得之所以問及我們該何常饒恕人,從而回應主的話語。主沒有放過他,對他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18:22). 主不僅在你與衪的關係上委身,衪也在與你生命中其他人的健康關係上委身,即或祂需要裡裡外外解決事情4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