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形象
我們得知起初, 神把人安置在園子裡, 且神祕地說他會像神一般—不是同等, 但「像」—即有神的樣式.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創1).
根據有些神學家, 有這樣式是指我們有意識,意志和心願, 因為神有這些屬性; 但這是不像任何其他受造物. 有一個焦點在情緒上的要素, 但若你查考聖經, 沒有很多為著該解釋的證據, 起碼在早期的書章.起先, 這是關乎王權. 「神賜福給他們,神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治理它…」」(創1:28). 也許這形象更多關乎我們去傳揚神的王權和建造衪的國度.
有些人推測伊甸位於世界的中央, 而且神的計劃就是人類會幫助植物和動物從伊甸園蔓延到全地.我們無法確知, 但這論到另一方面有關我們如何有神的樣式, 而且那是與我們在啟示錄所讀到的配合.也就是說, 我們會在天上某處得著統治權.
當然,因著人類的墮落,神的形象就被玷污,被罪惡敗壞了. 創世記以殘酷的清晰度顯示了這一點.首先, 該隱利用了他的力量和聰明才智, 即治理能力去殺害他的兄弟.該隱的後裔拉麥也殺人, 然後對他的兩個妻子誇耀這件事, 甚至更加扭曲統治. 幾章書後, 該隱的後裔建了一個城市, 以新的方法征服全地. 這件事多半啟發了另一座名為巴別的城後來被建起來.他們達成了神旨意彎曲, 被污染的版本.
我認為那形象是在眾人身上, 但我們喪失了美好的統治, 起碼直到主臨到.「愛子是那看不見的神之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在他裏面造的…一概都是藉著祂為著衪被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存在。」 (參看西1:15-18). 主為要恢復神對祂形象在我們身上原來的旨意而臨到.
我們透過謙卑順服勝過驕傲的危險.
顯然, 復興神對我們有祂樣式的意念將會在天上部份完成; 但它會在今生以謙卑順服部份開始, 正如主順服父神, 甚至上十字架. 三一真神之間的謙卑心和愛就是聖靈在我們身上所塑造的. 這也要求我們的參與. 也就是說,我們要不斷省察己心;若我們淪入建造自己的王國,捍衛自己的形象, 擔心自己的益處, 我們就要不斷省察己心.
一種自我推銷的態度很容易會潛入教會,尤其是如果領袖們感受壓力去保持教會拓展,或者幫助人長進. 我們知道自己蒙召去成就這工作! 最可恥的就是聖召多半是為著神的榮耀, 但鮮為著我們的榮耀. 我們希望神的子民長進,但我們也許會為某些人禱告. 由於我們知道這些人會稱讚我們在講道或言談上加添一點亮點和笑話,令我們感到更重要或有影響力.
我們發現自己像世人一般使用同樣的工具—自我推銷,操縱,忿怒,控制人的行為—來為教會成就「大好之事」,我們就知道自己已開始建造我們自己的王國.我們已開始極力為自己管理神的救贖過程, 因為我們認為衪行動太慢, 或者沒有按照我們的方法行事.這樣, 我們便把巴比倫不合乎聖經的文化帶到教會裡.
主邀請跟隨祂的人, 且繼續邀請我們大家去退一步重新認識天國的區別. 祂整個事奉以這呼召為開始: 「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參看太3:2,4:17).
我們退一步,要謙卑自己,向真正的君王下拜.
當我們走錯路, 悔改心會把我們轉過來且吸引我歸回神.
根據主的教導,神國彷彿非常微妙,是藏在地裏的寶貝或落在地上的芥菜種. 謙卑自己的小決定就是神所尋找去建造比我們想像更大的始點.另一方面, 榮耀自己的小決定, 「謙卑誇耀」的小小一刻就是落在我們心中的另類種子. 為著任何像這樣有毒的事情辯護說:「這是為著更大的益處.」是很容易和可怕的.
有時候,這是我們防不勝防的. 不久前, 聖靈抓到我. 我與一位朋友交談,他問及我對靈命復興的想法. 我基本上說:「最重要的就是傳揚真道,為人聖潔,禱告且愛鄰舍. 這就是基本的主內生活, 所以我不尋求靈命復興. 我不聽到一場,就為要經歷它而乘飛機過去.」然後, 我掛上電話, 聖靈確實責備我. 我强烈感到祂説:「格理, 何等高傲. .你不需要靈命復興嗎? 你只要讀經,就不需要我為你和他人以超自然的能力運行嗎?」 我必須悔改且求神在我生命裡把傲氣換成謙卑.
傲氣總會令人比較和競爭, 甚至在我們心中料想不到的地方. 它會透過以下的想法潛入:「我不像那些追求靈命復興的人. 我不需要那種事情來感到與神相近, 因為我忠於自己蓬勃的讀經日程, 且每天禱告X小時等等.
而且, 傲氣會奪去主內生命和事奉的正直心; 謙卑會將之恢復. 我們必須回去反覆成就這持續的工作. 我們許多人會崇拜神已為我們動工的地方, 且拍拍手, 心中想:「好, 我除去這大難題.」神挪去我們的重擔, 而且在我們心中還有更多工作, 而部份就是回到我們的傲氣, 即我們最深切的需要去建立我們自己的榮耀. 我們一不留神, 傲氣就會潛入我們心中. 我們必須不斷省察自己的動機.
「凡事不可自私自利,不可貪圖虛榮;只要心存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3-4).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