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主的同在
你如果问任何一位信徒:「你爱耶稣吗?」他就会回答说:「我绝对爱主!」然而,在圣洁真道的光照之下,这些话并不算数;因为主亲口说过,有两件事可以将我们对祂的爱,清楚显明。倘若我们的生命并没有彰显这两方面的确据,那你对祂的爱就并不言行一致。这两方面的證据如下:(1) 你谨守主所有的命令且(2) 在你的生命里彰显祂的同在。
以下的经文已经将这真理澈底说明,「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 … 我也要爱他,并且向祂显现。」(约14:21) 「显现」的意思就是「发光或发声」 (“to shine or break forth”) ;换言之,彰显主的同在就是,成为散发出主同在的器皿或管道。
教会常常祷告说:「主啊,求你将你的同在赐给我们。求你来到我们中间,求你降临,在我们当中运行。求你将你自己,向我们启示!」然而,神的同在不会贸贸然降临;祂的同在不会忽然临到,使会众大为震惊。我们以为主的同在,就是神可以喷在空中的一些无形烟雾,正如在旧约时代,荣耀的云彩充满圣殿,以致祭司们无法在其中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