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阿拉伯沙漠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我若要取悅人,就實在無法成為主的僕人。若我心中因他人的認許而受激勵,就沒有專一的忠於主;我行為的推動力是混亂的。我總會力圖取悅人,而不是討主喜悅。

保羅歸信主幾年後, 為要加入耶路撒冷的門徒而到該教會去。「他們卻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9:26). 使徒們都知道保羅惡名昭彰,曾逼迫人。「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1:22-23).

巴拿巴幫助使徒們克服他們對保羅的恐懼感;也許保羅會以某種著名信徒的身份而安頓下來,但他卻決定要走訪外邦人。的確,保羅聲明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11-12, 16). 

持續不懈的熱心尋求神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我們從使徒行傳得知聖靈臨到了虔誠的亞拿尼亞。聖靈指示他去找掃羅,替他按手,好讓他能復明。亞拿尼亞知道掃羅的名聲. 他認為這是危險的, 但聖靈卻給亞拿尼亞推薦掃羅說: 「他正禱告。」 (9:11).

主實在說:「亞拿尼亞, 你會發現這人屈膝禱告. 他知道你會來,甚至知道你的名字,和你為何奉命去找他。他希望眼睛復明。」

掃羅何時心中有此領受呢?他如何從神領受純淨的話語呢? 這是源自熱切的禱告和懇求。其實, 我認為聖靈向亞拿尼亞說話,啟示掃羅如何感動了神的心: 「看哪, 他正禱告。」掃羅親近神三夭了, 不肯吃喝. 他只要得著主,便繼續屈膝禱告,尋求神。

我長大時,我當牧師的父親教導我說:「神總必為恆常禱告的人開路。」

有時候,主會在我生命中提供無可推翻的明證。我八歲蒙召時,聖靈臨到了我,我便哀哭呼求說:「主啊, 求你充滿我。」後來, 我青少年時,我禱告直到聖靈强烈的臨到我。我初期牧會時,深深的渴慕主。心中得了以下的話語:「事奉主不僅關乎我所作的。」我便連月來每次付上幾小時屈膝,哀哭,和禱告。主終於呼籲我到紐約市服事幫派分子和毒友。

若我從神得著話語—領受啟示, 得知主的心意—都不是單單源自讀經,乃是源自禱告,即在隱祕處尋求神.

衪看顧麻雀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10:32-33).

根據希臘文,這段經文裡的「認」是指聖約, 同意或協議。主乃論到我們與祂之間的協議。我們的本份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承認衪,代表祂。我們要靠著衪保守和看顧的應許而活,且要透過我們的生活型態見證祂奇妙的祝福。

承認主不僅是指相信衪的神性. 根據聖經,甚至邪靈也相信,且戰慄(參看雅2:19). 那麼主說我們要在人面前認祂,究竟是指甚麼呢?

主在馬太福音10:32-33之前,對衪的聽眾說甚麼呢? 衪說:「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10:29). 主實在對他們說:「請想想全地數以百萬計的雀鳥. 現在,請想及創世以來的種種雀鳥。至今, 沒有一隻死亡或受困是你天父不知道的。」

衪又指出說:「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10:30). 主强調說:「神如此偉大,超乎你能理解。你絕不能領會祂如何對我們無微不至。」

屬神的旨意和定義

Gary Wilkerson

John Piper寫及他認為最高法院有史以來最强烈, 具破壞性,且改變文化的判決之一。這小判決於1992年源自最高法院的Anthony Kennedy大法官;他說:「自由的中心就是人對以下下定義的權利:他自己生存的概念,宇宙的意羲, 以及生命的奧祕。」

我們為要持守這理念,就要把神避而不談。

說任何人可對宇宙如何論到他們的生存下定義,且設計自己的身份,就是試圖把神置諸度外,因為給我們下定義的原是衪。「神就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人,照著神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 (1:27).

十八世紀的Alexander MacLaren牧師說:「人想像自己擺脫道德或法律的約束,「為所欲為」,從而炫耀他的自由;但其實顯示他自己受奴役了。自我會看似自由, 但這是一種奴僕身份。意志和良心是為要引導和促使我們, 而且我們必須首先脅迫或靜止它們,以欲念和感官(這些本該順從,而不是下命令的)轄制它們,我們才會犯罪。」

極力遮蓋過犯

Tim Dilena

這是令我笑起來的故事之一:有一個人經過20年後逃離了一個荒島。他站在甲板上,船長便對他說:「我以為你單獨被困了20年。」

他回答說:「是的。」

船長又問道:「那麼,為甚麼沙灘上有三所小屋呢? 」

「我曾住在那小屋裡。我到另一所上教會。第三所是我曾經上的教會。」

如今,有些人常常經歷內鬥,以致凡事生氣,我們該如何呢? 你受傷時有兩種選擇。你可遮蓋過犯,或者面對它。

遮蓋過犯合乎聖經真理, 但人有時候在此會有錯誤的想法。我們往往會這樣想:「如果你知道自己犯錯,我只能饒恕你。如果你懺悔,我只能饒恕你。」這是用詞不當。主饒恕了那些譏誚,和釘衪十字架的人。除了一名强盜以外,沒有人說:「求你饒恕我。」這是非常要緊的。那麼,我們該如何呢?

彼得說:「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 你知道「切實」( "fervency")是指甚麼嗎? 這詞是被用來形容一名選手極力奔跑。神說:「我要你熱心行事。」,實在說:「我要鍛鍊你。我要使比僅僅說「我饒恕你」更為困難。」

測試恩典的極限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我們也不可犯姦淫,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犯過,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可試探主,像他們中有些人曾試探主就被蛇咬死。」(林前10:8-9).

保羅論到「試探主」,究竟是指甚麼呢? 簡言之, 試探主是指試驗衪。我們每逢問道:「如果我犯這罪,神會如何慈悲的待我呢? 我能在罪中放縱自己多久,才會觸怒衪呢? 我知道神慈悲為懷, 而且現在是恩典時代,罪人不會被定罪. 我是衪的孩子,衪怎能審判我呢? 」

如今,許許多多的信徒沾染邪惡的試探,也會同樣發問。他們希望知道自己能如何靠近地獄之火,而不面對犯罪的後果。一直以來, 這種信徒都丟棄自己從真道所得的信念。他們在試探主。

我們每逢反對聖靈所闡明的真理, 就是丢棄保羅以下的警戒:「所以,自以為站得穩的人必須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你要捫心自問,你是否測試神寶貴恩賜的極限。你是否在明明悖逆時,求主縱容你的過犯呢? 你是否對自己說:「我是個新約信徒,蒙主寶血遮蓋。神不會審判我?」你繼續犯罪, 就無視主偉大的犧牲。你現在故意犯罪就是公然羞辱祂, 不僅在世人眼前, 更在上天和地獄面前(參看來6:6).

我們缺乏神的律法,還能興旺嗎?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多半的美國人都知道美國最高法院已裁判,任何政府法庭再也不必展示十誡。媒體詳盡的報導了這里程碑式的判決,但這有何意義呢?

法庭就是執行法律的。十誡代表神永不更改的道德律法,正如萬有引力是堅定不移的。你若違反這定律,就有如步出一座高樓。你可否定自己會受該定律影響, 但你必須遭受其後果。十誡是神為要保守社會,免得它自取滅亡,而籌劃的永恆定律。

雖然如此, 許多打磨公司卻塗抹了十誡和神的聖名,無論它們是銘刻在法庭的大理石或混凝土碑上。

這幅圖畫反映了我們社會的光景。這些不可更改的律法本是神以指頭銘刻在石版上的。如今,它們卻被人的法律塗抹了。

有些信徒說:「有甚麼關係? 我們不在律法之下. 有甚麼問題呢? 」我們不在希伯來的律法, 即猶太拉比所附加的613規條之下。但是,每個信徒都服在神道德定律,即以十誡為總綱的權柄之下.

其他信徒則宣稱:「我們不必展示誡命,只需將之寫在心版上。」神的道沒有這樣說。請思量神頒報十誡時所意欲展示在人面前的。

「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導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走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吟誦。要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經匣;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和你的城門上。」(6:6-9).

全然依賴神的生命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全然倚靠主沒有單一的公式. 我只能提供給你神在這方面給我的教導。衪顯示我必須由祂全然掌管的兩個方法。

首先, 我必須深信主既迫不及待,又樂意向我顯明祂的旨意, 甚至在我生活中的細節上。我必須相信那內住我的聖靈知道神對我的旨意,且必引導我,對我說話。「但真理的靈來的時候,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把從我領受的向你們傳達。」(16:13-14).

如今,你也許由於急於下決定,而遭受患難。即便如此, 主應許過:「你的靈耳會聽見聖靈說:「到那裡去,這樣做。不要…」」

第二,我們必須存著不動摇的信心祈求能力,去遵行神的指示。聖經說:「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1:6-7). 神吩咐我們行事, 我們就需要能力去持之以恆,全然順從衪。

我們許多人都禱告說:「主啊,我知道你的吩咐, 但還是不確定是你的聲音。我不肯定自己夠屬靈,足以認出你的聲音。求你在這件事上為我開門或關門。」

神所賜的逃脫計劃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神以下的道斬釘截鐵:「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人非聖潔不能見主。」(12:14).

以下的真理既清晰,又簡單。缺乏惟獨主所賦與的聖潔心—即我們因在生活上專心遵行祂的話語而得的寶貴恩賜--就無法見主。這不僅是指上天堂,更是指在我們的今生。我們缺乏聖潔心,就不會在日常生活、家庭、關係、見證或事工上看見神的同在。

不管我們參加多少主內的大會, 聽了多少道, 參加了多查經班。我們若存著有如癌症的罪惡, 主若因我們的罪孽而與我們起了爭議, 我們的努力就不會產生敬虔的果實。相反地, 我們的罪惡只會更加蔓延,感染周遭的每一個人。

當然, 這問題不僅關乎肉體的私慾,更會導至靈裡敗壞。保羅透過以下的經文論到這毁壞性的罪惡,說:「你們也不可發怨言,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發過,就被毀滅者所滅。」(林前10:10).

主應許過祂必保守你,免得你跌倒,且賜你抵擋罪惡的能力。你只要相信祂的話。這全是出於信心的一件事. 務要為著這敬虔的敬畏心而相信祂。為之禱告,且歡迎它。神言出必行。你無法憑意志或人的努力而擺脫纏累人罪惡的死亡魔掌。「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4:6).

根治懷疑心

Gary Wilkerson

我認識了一位朋友約20年,有一迅速進展的稀奇事奉。他又為事奉買了一座辦公樓。人們歸信主。而且,他在全國各地傳道上有一道敞開的門。

那時,衪有些禱告彷彿開始未蒙應允。他希望某些事情在事工中發生,可是卻事與願違。其後他和他的團隊又開始遭受困難。收閱他信札的人數下降, 他的福音機構所得的奉獻也減少。他更愈來愈少得邀請到全國各地傳道。

他沒有說:「神啊,你建造,且拆毀。無論如何,都是你的事工。」反倒苦毒起來。我每逢與他吃午餐, 就看見他的轉變。

最後,我的朋友離棄了事工,感到被打敗,沮喪和痛苦。他極力以幽默感來掩飾,但卻變得憤世嫉俗,難以相處。他本相信神能成就大事,現卻幾乎再也不相信神。可是,不僅他是如此。在某個程度上, 我們許多人也會心中失望,懷疑起來。

我們心中曾一度因相信而懷著的明亮靈火暗淡了。有關神大能運行,且能興起你的確據又消逝了。我們必須謹記主應許過:「…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要有勇氣,我已經勝過世界。」 (16:33).

我們被打倒,感到懷疑的種子在生根, 就該依從這經節: 「我們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然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