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神的信實心充滿確據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主站在殿頂,撒但就輕輕的對祂說:「跳下去吧! 你若確實是神的兒子,衪必拯救你。」

「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就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主要為你命令祂的使者,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4:6).

你看穿撒但的詭詐嗎? 牠從聖經挑了一則應許來試探,叫主以衪的一生來孤注一擲。牠提議說:「你說神與你同在。好, 你給我證實吧. 你的父神容許我侵擾你。衪的同在哪兒去呢? 你可以跳下去,從而證實衪是對的。神若與你同在,就必讓你軟著陸。你可把你的確據基於此。否則,你思索自己是否自生自滅,就不如一死了之。你需要神蹟來證實父神與你同在。」

救主有何回應呢? 「耶穌對牠說:「經上又記著:『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4:7). 主這裡的「試探神」究竟是指甚麼呢?

舊約聖經給了我們答案。主反覆向以色列人證實衪信實不渝。神的百姓得了肉眼可見的證據有關主與他們同在, 但卻屢屢落在這疑問中:「神在我們當中嗎? 」神稱之為「試探衪」。主以同樣的詞句來回應撒但. 」正如神待以色列民一般, 衪給了我們全備的證據,有關衪自己的同在。首先, 我們從真道得著不少應許,有關祂與

主神奇的拯救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請思考聖經記載,以色列神奇的得蒙拯救,脱離了埃及。神的百姓走在乾地上,看見滚滚浪濤打在追趕他們的敵軍身上。那是個榮耀的時刻;人們就載歌載舞,讚美感恩。「我們得自由了! 神拯救了我們脱離為奴之家。」

以色列的故事預表我們得蒙拯救,脫離捆綁和罪咎心。我們都知道撒但在十字架上戰敗,我們就立刻得釋放,脫離牠的魔爪。然而, 神給我們的拯救旨意不僅如此。神從未要以色列民安營在紅海得勝的彼岸。祂領他們出埃及更偉大的旨意就是,領他們進入迦南,即豐富之地。總之,衪領他們出離為奴之家,好讓他們能成為祂心中的摯愛。衪要得著全然倚靠祂憐憫、恩典和慈愛的一批百姓。祂如今的子民也是如此。

不到幾天,以色列就首次受考驗, 且致終怨天尤人, 大大不滿足。為甚麼呢? 他們經歷了神的拯救,但卻不明瞭祂的大愛。

這教導的重點如下: 除非你領會衪拯救你,與你相交的喜悦心;除非你領會十字架除去了一切隔閡;除非你知道自己的過犯已一筆鉤消;你無法得喜樂平安,無法知道該如何事奉主。神說:「我要你進入在我豐滿的同在! 」

如今,許許多多人都因十字架而得著奇妙的益處,以致歡呼. 他們出離了埃及, 站在他們受試煉的紅海的「得勝彼岸」。他們享受自由,且因神把他欺壓他們的人扔進海裡而感恩不盡。

父神的喜樂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衪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衪的身體。…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神。」(10:19-20, 22).

主在十字架上的聖工有兩方面。一方面就是造福人,另一方面就是益神。一方面造福罪人,另一方面令父神得益。

我們都熟悉人所得的益處。十字架提供了我們赦罪之恩。我們得著能力去勝過一切捆綁和罪惡轄制。我們得著憐憫和恩典,以及得永生的應許。我們更因着十字架,得以脱離對罪惡和陰府的恐懼感。

我為著人類因十字架所得的益處和奇妙紓解而感恩。我更因世界各地的教會每週都傳揚這信息而歡呼。

十字架所帶來的另一益處鮮為人知--就是對父神的益處。我們不大理解每逢浪子回家時,父神所得的喜悅心。

在我看來,多半的信徒都學會為要得赦免、供應、和禱告得蒙應允,而到神面前。可是,在信心,即與主同行這要緊的方面上卻缺乏勇氣。

主因我們得以到祂面前,而心懷大慰。的確,歷史最榮耀的時刻就是在主受死那一天,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就在那一刻,那把人和聖潔神隔開的幔子裂開, 稀奇的事就發生了。自此, 人不僅能到主面前,神也能臨到人了。

一小罐信心

Gary Wilkerson

我們從列王紀下4:1-7讀到稀奇的經文, 有關以利沙和一名寡婦。她開始與以利沙分享她的故事,有關她痛苦, 憂傷和失望的往事。她守寡了,這件事本身已經夠悽涼;但她每況愈下。她債臺高築,無法償還。

不僅如此,她的債主更威嚇她,說:「你若不立刻償還,我就要你的兩名兒子為奴,服苦工,直到你還清債務.”

她大可以因懷疑而心中癱瘓起來,對自己説:「我為著丈夫得醫治而祈求,他卻離世了。我為要還清債務而禱告,卻前所未有的債臺高築。我為何相信兒子會得蒙拯救呢? 我許多禱告還沒有得蒙應允。」

你一旦心中懷疑、往往門就關閉了。懷疑的人鮮會禱告,更難以相信神能動工。正如主回到祂的老家. 人們存著疑心看衪,且因衪是當地的木匠,而不信祂的權能。結果, 聖經記載:「耶穌在那裏不能行甚麼異能,不過為幾個病人按手,治好他們。祂也詫異他們不信。」 (6:5-6).

幸虧,列王紀下所記載的婦女靠著以利沙先知而相信了神的話語,神便在她生命中行神蹟。

揀選更美的果實

Claude Houde

保羅使徒透過加拉太書列舉了我們天天因之而掙扎,精確實際的副面情緒和思想: 邪情污慾、忿怒、嫉妒、怨恨、可憐、羞恥、不安、驕傲、自我中心、虛謊、懶惰、沮喪、仇恨、邪惡、假冒為善等等. 我們的性情如何在不道德和拜偶像的事情上彰顯出來,都是顯而易見的。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淫亂、污穢、放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5:19-21)

務要明白,對於當代假冒為善,自稱能超越罪惡生活的宗教律法主義者,保羅使徒的話語在政治上是激進的不正確。

彷彿他對他和如今我們說:「不要假冒為善。這些情緒、思想和敗壞的行為都發生在我們大家身上。它們都是每天近在我們門口,非常真實的試探。但願我們不會否定它們的存在,以及它們對我們關係的影響力。相反地, 但願我們會認出它們,且天天將之交給主,從而抵擋它們。」

像新人一般行事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你都知道這故事. 有一年輕人把父親部份的家產浪費在荒唐的生活上。致終他身心靈都破敗不堪。他在生命中的最低點決定回到父親身邊。聖經記載:「於是他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擁抱著他,連連親他。」(15:20).

請注意沒有甚麼能攔阻這父親饒恕兒子。這兒子不必做甚麼,甚至不必認罪,因為父親存心與他和好。的確,父親一看見兒子沿路回來,就跑跑過去擁抱他。

對於任何慈父,饒恕絕非難題。同樣,我們的天父看見兒女悔改,也是如此。

有鑑於此, 饒恕並非這比喻的主要問題。其實,主闡明浪子僅僅得蒙饒恕是不足的。他需要得蒙復興。父親不是為要饒恕他,而擁抱他,又讓他遍行己路。不,父親渴望兒子的陪伴和相交。浪子雖得蒙饒恕,再次得蒙恩寵, 他還是沒有在父親家裡安頓下來。惟獨這樣,父親才會心滿意足;衪兒子與他同在,他才會喜樂滿盈。這就是這比喻的問題。

這故事變得很有趣. 請注父親對兒子有何回應. 他一句責備之言都沒有.致於浪子悖逆,愚昧,生活放蕩,靈裡破敗,父親隻字不提。其實, 父親甚至沒有承認兒子在外流連忘返。為甚麼呢?

進入阿拉伯沙漠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我若要取悅人,就實在無法成為主的僕人。若我心中因他人的認許而受激勵,就沒有專一的忠於主;我行為的推動力是混亂的。我總會力圖取悅人,而不是討主喜悅。

保羅歸信主幾年後, 為要加入耶路撒冷的門徒而到該教會去。「他們卻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9:26). 使徒們都知道保羅惡名昭彰,曾逼迫人。「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1:22-23).

巴拿巴幫助使徒們克服他們對保羅的恐懼感;也許保羅會以某種著名信徒的身份而安頓下來,但他卻決定要走訪外邦人。的確,保羅聲明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11-12, 16). 

持續不懈的熱心尋求神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我們從使徒行傳得知聖靈臨到了虔誠的亞拿尼亞。聖靈指示他去找掃羅,替他按手,好讓他能復明。亞拿尼亞知道掃羅的名聲. 他認為這是危險的, 但聖靈卻給亞拿尼亞推薦掃羅說: 「他正禱告。」 (9:11).

主實在說:「亞拿尼亞, 你會發現這人屈膝禱告. 他知道你會來,甚至知道你的名字,和你為何奉命去找他。他希望眼睛復明。」

掃羅何時心中有此領受呢?他如何從神領受純淨的話語呢? 這是源自熱切的禱告和懇求。其實, 我認為聖靈向亞拿尼亞說話,啟示掃羅如何感動了神的心: 「看哪, 他正禱告。」掃羅親近神三夭了, 不肯吃喝. 他只要得著主,便繼續屈膝禱告,尋求神。

我長大時,我當牧師的父親教導我說:「神總必為恆常禱告的人開路。」

有時候,主會在我生命中提供無可推翻的明證。我八歲蒙召時,聖靈臨到了我,我便哀哭呼求說:「主啊, 求你充滿我。」後來, 我青少年時,我禱告直到聖靈强烈的臨到我。我初期牧會時,深深的渴慕主。心中得了以下的話語:「事奉主不僅關乎我所作的。」我便連月來每次付上幾小時屈膝,哀哭,和禱告。主終於呼籲我到紐約市服事幫派分子和毒友。

若我從神得著話語—領受啟示, 得知主的心意—都不是單單源自讀經,乃是源自禱告,即在隱祕處尋求神.

衪看顧麻雀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10:32-33).

根據希臘文,這段經文裡的「認」是指聖約, 同意或協議。主乃論到我們與祂之間的協議。我們的本份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承認衪,代表祂。我們要靠著衪保守和看顧的應許而活,且要透過我們的生活型態見證祂奇妙的祝福。

承認主不僅是指相信衪的神性. 根據聖經,甚至邪靈也相信,且戰慄(參看雅2:19). 那麼主說我們要在人面前認祂,究竟是指甚麼呢?

主在馬太福音10:32-33之前,對衪的聽眾說甚麼呢? 衪說:「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10:29). 主實在對他們說:「請想想全地數以百萬計的雀鳥. 現在,請想及創世以來的種種雀鳥。至今, 沒有一隻死亡或受困是你天父不知道的。」

衪又指出說:「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10:30). 主强調說:「神如此偉大,超乎你能理解。你絕不能領會祂如何對我們無微不至。」

屬神的旨意和定義

Gary Wilkerson

John Piper寫及他認為最高法院有史以來最强烈, 具破壞性,且改變文化的判決之一。這小判決於1992年源自最高法院的Anthony Kennedy大法官;他說:「自由的中心就是人對以下下定義的權利:他自己生存的概念,宇宙的意羲, 以及生命的奧祕。」

我們為要持守這理念,就要把神避而不談。

說任何人可對宇宙如何論到他們的生存下定義,且設計自己的身份,就是試圖把神置諸度外,因為給我們下定義的原是衪。「神就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人,照著神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 (1:27).

十八世紀的Alexander MacLaren牧師說:「人想像自己擺脫道德或法律的約束,「為所欲為」,從而炫耀他的自由;但其實顯示他自己受奴役了。自我會看似自由, 但這是一種奴僕身份。意志和良心是為要引導和促使我們, 而且我們必須首先脅迫或靜止它們,以欲念和感官(這些本該順從,而不是下命令的)轄制它們,我們才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