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爭戰的戰利品
「他們把打仗時奪取的一些財物分別為聖,用來修造耶和華的殿。」 (代上26:27). 這節經文給我們開啟了改變生命的深奧真理. 它論到惟有在戰役中才能贏得的戰利品;他們一旦如此, 就在建造神的家上專心至志.
領會這節經文强有力的真理會幫助我們明白,主為何在我們的生命中容許激烈的屬靈爭戰。神不僅容許我們的戰役,更有衪榮耀的美意.
那麼, 何謂「在戰役中贏得的戰利品」呢? 聖經透過創世記首次提及戰利品;當時,四王聯盟進攻所多瑪和蛾摩拉。這些侵略者擄掠了二城的居民和他們的財物。「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和所有的糧食都擄掠去了;他們也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都擄掠去了。」 (創14:11-12).
亞伯蘭得知姪兒被擄, 便召集軍隊,追趕侵略者,救回了羅得和他的財物 (参看14:15-16). 亞伯蘭率領大隊凱旋而回時, 遇見了撒冷王麥基洗得, 便受感動去把十分之一的戰利品獻給他(參看14:20). 亞伯蘭為何這樣做呢? 因為麥基洗得是「至高神的祭司」;亞伯蘭則希望有份於維持神家這事奉。